北京市丰台区历史(北京海淀区历史沿革)(3)
明代,大兴、宛平为京县,属顺天府。昌平县于正德元年(1506)升为州,三年复降为县,九年(1514)又升为州,亦属顺天府。海淀地域仍分属宛平、昌平两县(州)。明初,据《顺天府志》(永乐大典本)载,海淀地域内宛平、昌平两县分界,与元代概略沟通,惟东端向北移至清河店(今清河镇)以南双泉店。据《宛署杂记》等文献记实,明末万历二十年(1592)前后,在海淀地域内,宛平县北自幞头村(属昌平,即今西埠头)南侧起,沿高丽村(今高里掌)、小石窝(今温泉村)、白家滩、黑龙潭等地北侧向东经金山口、青龙桥(属昌平)沿清河河流至清河村一线(河流以北属昌平)与昌平州分界。
清顺治元年(1644)五月,清军进占明京师(北京)。十月月朔日正式定都北京。清代设直隶省、顺天府。顺天府同时受中央当局和直隶省统领。顺治初,顺天府辖区内,大兴、宛平为京县,直辖于府。昌划一州县则由顺天巡抚(驻遵化,曾迁密云)统辖,顺治十八年(1661)顺天巡抚撤裁后,又归保定巡抚统辖。康熙十五年,“又定以昌平、良乡等十九州县隶顺天府”。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一说二十七年),在顺天府辖区内设东、西、南、北四路厅,大兴、宛划一县属西路厅,昌平州等地属北路厅。各路厅在本属域老手使某些行政职能。顺天府各州、县并受直隶省的分巡道霸昌道、通永道统领。霸昌道、通永道在顺天府辖域老手使某些行政职能,宛平、大兴、昌平都属霸昌道。
清代沿用自辽、金、元、明以来在首都专设治安机构兼管民政的传统。依明朝制度,在北京设中、东、西、南、北五城,并将五城统领范畴扩大到近郊。康熙十三年(1674)设“提督九门步军管辖”,逐渐形成由五城御史和步军管辖衙门打点的“城属”地域。“城属”地域名义上仍分属大兴、宛平两县,但两县对该地域已“无行政司法大权”。雍正五年(1727)令在“城属”地域与各州县交界之处“条约勘定,成立界牌,以垂永世”。今海淀区南半部绝大部门和北半部温泉、冷泉一带属“城属”地域。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清当局在北首都区(城墙以内)配置警员机构,打消五城御史,而近郊仍由步军管辖衙门打点。
清代,今海淀区南半部和温泉、冷泉、北安河一带附属于宛平县,在其时宛平县东北部(多在该县“城属”范畴内);北半部大部附属于昌平州,在其时昌平州南部和西南部;延庆州有属地在境内(一说大兴县也有属地在境内)。据康熙《宛平县志》(1683)和康熙《昌平州志》(1672)载,其时宛、昌两县(州)的分界限与明末基内情同。当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往后,跟着玉泉山静明园和从此圆明园的兴建,宛、昌分界产生较大变换。个中,青龙桥一带划归宛平,白家疃至百望山一带分界限北移至百望山至温泉大道一线,变换不晚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百望山以东,由清河河流一线北移至西北旺、唐家岭、回龙观一线,变换在乾隆三十八年往后。至光绪年间,据光绪《顺天府志》(1885)和光绪《昌平州志》(1886)载,宛平县与昌平州分界限为:西北自西埠头南侧起沿草厂、高立庄(今高里掌)、辛庄、温泉(石窝村)、白家疃、冷泉、吴家庄(今武家庄)、后厂、唐家岭、回龙观、黄土村等地北侧一线,至潘家庄(今潘庄)东侧。回龙观以南、潘家庄以西的西三旗、清河小营、清河镇仍属昌平州。永泰庄、河北村已属宛平。后沙涧一带为延庆州飞地。后沙涧原为延庆卫的军屯。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设隆镇万户府,后改称隆镇卫、隆庆卫。明穆宗改元“隆庆”,将该卫改为“延庆卫”。乾隆二十六年(1761)延庆卫并入延庆州,后沙涧即成为延庆州的属地(飞地)。
“城属”地域自1727年命令正式划界起,与宛、大两县直辖地域的分界限也多次有所变换。乾隆三十八年(1773)规定的界限在“海淀地域”内,北部沿清河一线,西至红石口(今红山口),再向北沿山脚至百望山北侧沿通温泉的大道至寨口村,向南至杨坨、三家店(今属门头沟),南部至田村一带。“海淀地域”范畴内的“城属”地域别离由西城、北城御史和巡捕中营、北营、右营打点。迄至清末(见光绪《顺天府志》),该地区在圆明园以北扩至树村、马连洼、黑山扈以北一线。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姑且当局在南京创立,此时北京仍为清当局都城。2月12日,清帝溥仪宣告“逊位”。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姑且大总统。4月2日姑且参议院议决以北京为姑且当局地址地,北京的都城职位遂仍维持稳固。1914年5月23日,发布“省官制”,顺天府从直隶省划出,成为单独行政地区。10月5日,发布“京兆尹官制”,顺天府改称“京兆处所”,正式成为中央直辖地区。
这一时期,海淀地域的附属环境与清末沟通。宛平县辖区中的“城属”地域由步军管辖衙门打点。1913年1月9日,民国当局齐整处所行政官署组织,将“州”一致改称“县”,故昌平州改名为昌平县。1915年前后,清河镇和西埠头村由昌平划归宛平,西三旗、清河小营、前、后屯仍属昌平。别的宛、昌两县分界及“城属”地域界限未变。
1924年11月取消步军管辖衙门,北京近郊地域由京师警员厅打点。次年1月在近郊设东、西、南、北郊4个警区。属今海淀区辖域的地域别离归西郊、北郊警署打点。
1928年6月一1937年7月蒋介石动员“四一二”政变后,1927年4月18日,南京百姓当局创立。其时北洋当局仍设于北京,统治北方地域。
1928年6月8日,百姓党的“北伐军”进占北京。6月28日,南京百姓当局抉择:直隶省更名为河北省,将原京兆地域各县并入河北省;北京失去都城职位,更名为北平,设北平出格市。10月30日,行政院抉择“暂早年北京市政公所及警员总监所统领之边界,为北平出格市地区”。自此,宛平、大兴两县辖域内的原“城属”地域正式从两县划出,成为北平出格市地区。宛平、昌划一县划归河北省。1930年11月21日,百姓当局第一百次国务集会会议抉择北平市改划为行政院辖市。
这一时期,海淀地域分属北平市和河北省的宛平县、昌平县、延庆县。属北平市的即原宛平县的“城属”地域大部门(还有部门在现辖域以外);宛平县辖域属今海淀区范畴的有北安河地域、田村地域、铁家坟以南地域,清河以北地域;属昌平县辖域的地域同民国初年;后沙涧仍为延庆县飞地。1928年12月19日北平市当局命令奉行“处所自治”,设立市辖区(“自治区”)。将全市分为15个区,海淀地域属北平市辖域的地域分属北郊、西郊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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