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史,广东梅州历史沿革一览上篇
梅州,广东省辖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接壤,东部与福建省龙岩和漳州交界,南部与潮州、揭阳、汕尾邻接,西部与河源交界,北部与江西省赣州相连。辖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
梅州市区由梅江区、梅县区两个市辖区所构成,统称梅城。在这里,我们相识一下梅州市整体沿革以及梅城2个区(梅江区、梅县区)的沿革轮廓:梅州汗青沿革《禹贡》分全国为九州时,梅州地属扬州南境。春秋时属七闽地,战国时先后属越国、楚国,秦汉时期分属南海郡龙川县和揭阳县。秦末赵佗称王时则属南越国 。
三国两晋时分属东官郡的龙川县和揭阳县(海阳县),南齐永明元年(483年)析海阳县设程乡县。隋唐时分属循州(龙川郡)和义安郡(亦称潮阳郡或潮州)。
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亦即后晋开运二年,程乡升为敬州,领程乡县。这是梅州州治设立的开始。
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 ] 。
宋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以程乡县隶潮州;
元丰五年(1082),梅州复置,仍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潮州;
绍兴十四年(1144)又复置梅州,仍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梅州为“梅州路”,置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为梅州,属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使司;
元贞元年(1295),附属潮州路;延佑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使司。
明洪武二年(1369),废州为程乡县,隶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为“嘉应州”,附属广东省惠潮嘉道。辖地包罗程乡、平远、镇平及早年为惠州府所统的兴宁、长乐五县,称为“嘉应五属”。
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
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三年(1914),废州府制,梅州更名梅县,附属潮循道。
民国14年(1925)附属东江行政区,民国15年(1925)更名为粤东绥靖区。
民国25年(1936),附属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民国38年(1949)改第六行政督察区为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配置兴梅专区;
1950年1月26日,配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大埔、丰顺、五华、平远、蕉岭共7县;
1952年12月,取消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
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分别为惠阳、汕头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域;
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域辖7县1市;
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归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域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施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域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2年8月,国务院把梅州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1992年10月,设立梅州市经济开拓试验区(后改名广东梅州经济开拓区)。
1994年1月,国务院将梅州列为国度汗青文假名城。
1994年6月,兴宁撤县设市(县级),梅州辖梅江、梅县、大埔、丰顺、五华、平远、蕉岭,代管兴宁 。
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核准赞成梅州取消梅县,设立梅县区。新设立的梅县区行政区为原梅县的行政地区,当局驻地稳固。
梅县区,附属广东省梅州市,中央苏区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梅州市中部。汗青沿革新中国创立后,从考古事变者在水车、畲江、梅西、松口等22个州里先后掘客的数十处新石器遗址——“山岗遗址”表白,距今4000—5000年间,梅县区境内便有人类繁衍生息。
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年—前221年),梅县区地为南越地。
秦始天子三十三年(前214年),秦派兵攻取南越,同一岭南,置桂林、象、南海3郡。梅县区地属南海郡揭阳戍。
秦末汉初,赵佗分裂岭南,建南越国,梅地属南越国揭阳县地。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南越,重建南海郡,梅县区属交州南海郡揭阳县地。
三国时,为吴国广州南海郡所属。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从南海郡划出部门区域增设东官郡,将揭阳县分别为海阳、潮阳、绥安(今漳浦)、海宁(今惠来)4县,梅县区属广州东官郡海阳县地。
晋义熙九年(413年),分东官郡置义安郡,领海阳、潮阳、绥安、海宁、义招5县,梅县区处所仍属海阳县地。
南齐(479年—502年)时,从海阳分出部门处所置程乡县,辖境包罗今梅县区、蕉岭、平远所有及丰顺之一部门,附属广州义安郡,是为梅县区建置之始。
梁、陈时(502年—589年),程乡县先后附属义安郡、东扬州(曾更名瀛州)、广州义安郡
(注:《舆地纪胜》云:“齐立程乡县,属义安郡;梁属东扬州,又改属瀛州。陈废瀛州。隋平陈置潮州,而程乡以县属焉。”《方舆纪要》曰:“齐置程乡县,梁陈因之。”而《光绪嘉应州志·沿革》则称《隋书·地理志》云:“南齐所置程乡县,梁陈两代既废。”据查,《隋书》并无此记实)。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废义安郡,取消程乡县。在义安郡廨置义安县,原程乡县境为其所辖。开皇十一年,置潮州,复立程乡县,附属潮州。
唐代,程乡县先后为江南道、福建经略史、岭南道领属的潮州或潮阳郡所辖。
南汉刘晟乾和三年(即后晋开运二年,945年),于程乡置敬州,仅领程乡一县,州、县并置。此为潮梅分治之始。
北宋开宝四年(971年),灭南汉。因敬州的“敬”犯宋太祖赵匡胤的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仍领程乡一县,属广南路。
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废梅州,程乡县附属于潮州。
宋元丰五年(1082年),复置梅州,领程乡县。
宋宣和二年(1120年),梅州赐名义安郡,属广南东路。
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梅州,程乡县附属潮州。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州为路。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附属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使司。至元二十三年,复降为州,领程乡县。
元贞元年(1295年),梅州附属潮州路;
延祐五年(1318年),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
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梅州,程乡县附属潮州府。
清康熙年间设惠潮道,程乡附属广东省惠潮道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三月,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领兴宁、长乐(今五华)、平远、镇平(今蕉岭)4县,加上嘉应本属(原程乡),称“嘉应五属”,直隶广东省。
嘉庆十二年(1807年),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复设程乡县,程乡属嘉应府统领。
嘉庆十七年(1812年),取消程乡县、嘉应府,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
宣统三年(1911年),嘉应复名梅州。
民国成立后,清扫州府制。
民国元年(1912年),梅州改称梅县区,附属广东省辖。
民国三年(1914年),广东省配置潮循道,梅县区为潮循道所辖。
民国九年(1920年),潮循道废,梅县区直属广东省辖。
民国十四年(1925年)至民国二十五(1936年)年,先后附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区、东区绥靖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5月13日至19日,梅县区成立过梅县区人民当局委员会。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东区绥靖公署取消,梅县区属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4月至5月,属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统领。
1949年5月17日,梅县区解放,仍称梅县区,附属中共梅州地委率领。5月24日,创立梅县区人民民主当局(8月改为人民当局)。7月28日,潮梅人民行政委员会创立,梅县区为其辖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创立。梅县区仍属潮梅行政区率领。
1950年1月,创立广东省兴梅专员公署,梅县区附属兴梅专区统领。
1952年11月,兴梅专区取消,梅县区附属粤东行政公署统领。
1956年1月,粤东行政区取消,分设汕头、惠阳两专区,梅县区附属汕头专区。
1958年11月20日,中共广东省委发文,取消蕉岭县建制,并入梅县区。12月,蕉岭县正式并入。
1961年3月,蕉岭从梅县区分出。
1965年6月,经国务院核准,汕头专区划出原兴梅区统领的兴梅7县,创立梅县区地域专员公署,梅县区附属梅县区专区(1970年改名为梅县区地域)统领。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核准,原梅县区所辖的梅州镇从梅县区分出,配置县级的梅州市,1979年3月正式挂牌办公。梅县区和梅州市均附属梅县区地域。
1983年6月,梅县区与梅州市归并,命名梅州市。9月,改称梅县区市(国务院1983年12月22日核准),仍属梅县区地域统领。
1988年1月,广东实施市管县体制,梅县区地域改设地级梅州市,梅县区市分为梅县区和梅江区,属于梅州市统领。
1999年9月28日,梅县区人民当局由江南正式迁居至程江镇新县城办公。
2012年9月,广东省当局正式批复赞成梅县区西阳镇划归梅江区统领。
2013年10月,国务院赞成核准梅州市梅县区撤县设区,成为梅州市辖区,与梅江区同属梅州市区并称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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