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史,广东梅州历史沿革一览上篇(2)
南朝齐析海阳县置程乡县至宋初设梅州500多年间,州、县皆无城。945年(南汉乾和三年)于程乡设敬州,领程乡一县。
971年(北宋开宝四年)改称梅州。
宋皇祐四年(1052)始在今梅城江北筑土城,周围长450.3丈(约1499米)。
明代撤梅州复设程乡县,洪武十八年(1385)拆西城垣,扩辟县城,周围长985丈(约3250米)。
1733年(清雍正十一年)升为嘉应直隶州。清末,嘉应州城区扩大。辖东街、西街2堡。东街辖一甲至十甲及金山甲、攀桂坊;西街辖一甲至十甲及曾井甲、红杏坊、社甸甲、百果围和乌蓼沙。
民国元年(1912),嘉应州改为梅县后,县城仍辖东街、西街2堡。民国20年,由堡改为区乡,县城辖地有附城镇、城内、忠孝里、百果围、黄坭墩、红杏坊、下圣母、乌蓼沙乡。
民国26年(1937),梅县整编区乡,县城称为梅城镇。
1949年5月,梅县解放后配置新政区时,县城仍称梅城,但政区则称城内区。
1950年3月,复称梅城镇。
1958年9月至11月,实施公社化时代,梅城镇改称梅城卫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更名梅城人民公社。
1975年8月,梅城镇改为梅州镇(仍附属梅县)。
1978年12月,梅州镇从梅县分出,由区级升格为县级改称梅州市,附属梅州地域统领。
1982年梅州市下层政区设东区、中区、西区、南区4个服务处和东郊、西郊、江南、梅江4个公社,下辖32个住民委员会、29个出产大队、395个出产队。
1983年6月,梅县和梅州市归并,初称梅州市,同年9月改称梅县市。县市归并后,江南公社取消,并入南区,在城区设南区、东区、中区、西区。
1983年11月,下层政权取消人民公社建制,规复区村子建制,打消人民公社名称,以原有公社改为区,设区公所。出产大队或联队改为乡,设乡人民当局;按农夫栖身聚落点和天然村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下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梅县市共设31个农村区、4个市区街道服务处、1个直辖区级镇;区以下设271个乡、10个乡级镇、34个居委会;乡以下设849个村。
1987年4月,区、小乡建制取消,改设乡(镇)制。全县共设10个乡、22个镇、4个市区街道服务处(8月增设北区,共5个市区)。下辖451个村、61个住民委员会、5395个村民小组。
1988年1月,广东实施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域改为梅州市;3月,梅县市建制除掉,原梅县市的行政区分设为梅县和县级梅江区,梅江区由原梅县市城区和城郊5个州里组建而成,为梅州市直辖县级区。
2013年10月,国务院赞成梅州市取消梅县,以后竣事了县治,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梅江区与梅县区同属梅州市区(等于梅城)。
1978年12月,梅州镇从梅县分出设立梅州市,附属梅县地域统领。
1983年6月,梅县和梅州市归并,初称梅州市,同年9月改称梅县市。
1988年1月,广东实施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域改为地级梅州市;3月,取消县级梅县市建制,分设为梅县和县级梅江区,梅江区由原梅县市城区和城郊5个州里组建而成。
1996年,梅江区面积298.4平方千米,生齿约28万人。辖5个街道、2个镇、3个乡:金山街道、五洲街道、东山街道、江南街道、城西街道、三角镇、长沙镇、东郊乡、城北乡、西郊乡。区当局驻梅州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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