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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余条问题线索被起底的背后(2)

时间:2019-01-12 02:00 来源: 作者: 阅读:

  本来,何聪佩被安排巡察华安县民政局。“我赶紧给漳州市委巡察办报告,我在华安工作过几年,人头比较熟,申请调换个地方。”在开展县级交叉巡察过程中,福建严格执行系统回避、属地回避、亲属回避等回避制度。

  何聪佩属于漳州市派出的第二批交叉巡察组,被称为半建制交叉巡察,即副组长、联络员由本县巡察干部担任,组长和其他人员从其他县抽调。

  2017年5月,漳州市首次开展县级交叉巡察,派出4个组交叉巡察4个县区的民政局,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成建制交叉巡察:芗城区巡察长泰县、长泰县巡察华安县、华安县巡察芗城区,这种交叉巡察方式也称作推磨式交叉巡察;另一种是组合式交叉巡察,对人口大县漳浦,漳州市抽调东山、云霄、诏安等县10名干部组成巡察组,对漳浦县民政局开展巡察,这种交叉巡察也称作混编式交叉巡察。

  第二轮为何没延续第一轮的交叉方式?

  在曾勇平看来,第一轮方式优点明显,可以最大程度减少“说情风”影响,降低跑风漏气风险;但缺点也突出,组员对当地情况不熟悉,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不够顺畅。而采取半建制交叉巡察,较好解决了外县人员环境不熟悉、工作切入慢、组员协调难等问题。在此后的县级交叉巡察中,半建制成为漳州交叉巡察的主要组织形式。

  交叉巡察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福建各地都在摸索,大都走漳州市的路子,形式各有特色,目前半建制已成为各地交叉巡察的优先方式。用福建省纪委常委、省巡视办主任游美萍的话说就是:“在探索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2018年2月,在总结省内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福建省委巡视办制定开展交叉巡察12条注意事项,对职责定位、对象确定、流程规范、工作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已形成“省级领导、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级交叉”的交叉巡察监督工作格局。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在依规依纪的前提下,不同的交叉巡察方式在发现问题上各显神通。

  一位科级干部,带队巡察由本县县领导兼任局长的公安局,有些勉为其难。交叉巡察,则让其不再为难。

  林善淦,闽侯县委巡察一组组长,在福州市统筹安排下,带队到马尾区公安局开展交叉巡察。

  在马尾区公安局,林善淦发现了两条问题线索:一是不少案子都结了,可是当初一些犯罪嫌疑人交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还躺在公安局账户上;二是一些案件法院都已宣判,涉案赃款还在公安局户头上,涉案赃物包括车辆还放在公安局院子里。

  收到反馈,马尾区公安局即知即改,让林善淦切身感受到了交叉巡察的力量。

  如今,不仅福建各设区市在探索县级交叉巡察,一些县市区还在探索乡镇之间交叉巡察,让清新之风吹拂山乡田野。

  “我们村的地被老书记低价发包了!你们管不管?”

  低到什么程度?1亩地年租金不到1元!这是当过12年扶摇村党支部书记的杨亚宗开出的价格。

  这条让人瞠目结舌的问题线索,就是龙文区通过交叉巡察发现的。进驻郭坑镇扶摇村后,几名党员向交叉巡察组反映,村里有200多亩集体土地被杨亚宗低价发包。

  巡察组查阅资料了解到,在杨亚宗的主导下,扶摇村与他的表弟陈建发签订了两份林地承包合同。一份是2003年签订的,标的是林地152亩,承包期30年,承包款3800元。另一份是2007年签订的,标的是林地80亩,承包期45.5年,承包款4000元。

  “算下来每亩地一年的承包价格竟然不到1元!周边同期同类型林地的承包价格却是6元。”交叉巡察组副组长黄新解凭直觉判断里面有猫腻。

  巡察组立即找杨亚宗谈话,了解到他是在村两委会议上,以直接宣布的方式代替研究讨论,将土地发包给陈建发,未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郭坑镇纪委进一步处理。2018年11月,扶摇村委会收回这200多亩林地,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重新发包。杨亚宗受到党纪处分。

  纲举与目张

  不撒“芝麻盐”,牵住“牛鼻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交叉巡察对象怎样确定?

  “就选‘有钱有权’的要害部门、大单位。”漳浦县委巡察办主任方晓明一语中的。

  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福建就重点交叉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哪里群众呼声高,就把交叉巡察指向哪里,把有限的巡察力量用在“刀刃”上。

  刘学新介绍,在巡察对象安排上,福建各地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优先安排民政、住建和交通等部门作为交叉巡察对象,“因为这些部门行政权力集中、资金项目集中,群众关注度高。”

  喻滨滨就在交叉巡察中发现了条“大鱼”。

  2018年1月,将乐县纪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喻滨滨,带领5名组员,根据三明市安排,到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交叉巡察,担任副组长。组长由三明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组长担任。

  “我们进驻几天后,没有收到信访举报件,在常规谈话阶段,个别干部提到老局长陈焕景,反映他长期使用施工单位业主提供的高档轿车。”喻滨滨了解到这一线索后,就从查这部车的费用开支入手,发现4年间报支费用30多万元,“这就不排除他们之间有不正当经济往来。”

  紧接着,喻滨滨调阅以前的信访件,查阅相关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合同,发现国省干线公路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有暗箱操作等问题,部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未公开招标。

  巡察组综合分析后,初步判断陈焕景与工程项目相关方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向三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了专题汇报。

  根据交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经初步调查核实,2018年4月,尤溪县纪委监委对陈焕景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异地留置措施。

  2018年12月,三明市梅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焕景有期徒刑10年。法院审理查明,陈焕景多次非法收受及索取他人财物共计508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归个人或私营企业使用,金额达3860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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