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化常识(古代科举常识)
自隋唐至清末各封建王朝设科测验选拔仕宦后备职员的制度,因分科取士而得名。《清史稿·推举志》:“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于学,汉往后出于郡县吏,魏、晋往后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隋代文帝清扫为世族所把持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开始用荐举的要领选拔仕宦。隋炀帝开始配置进士科。唐代除进士科以外,又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分科取士。唐代武则天亲行殿试,并增设武举。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往后科举都用儒学经义。明清两代以《四书》的文句为题,划定文章名目为八股文,表明必需依照朱熹的《四书集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奉行学校教诲,科举制度即清扫。
院试
院试是为取得介入正式科举测验的资格先要介入的一种测验,也叫章试。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介入测验,由省里的提督学政到临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垣(包罗首都)进行的一次测验,因在秋八月进行,故又称秋闱(闱,科场)。主考官由天子委派。考后宣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首都进行的一次测验,因在春季进行,故又称春闱。测验由礼部主持,天子录用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登恐讫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科举制度中天子对会试取录的贡士在朝廷上亲发策问的测验,也称廷试。《明史·推举志》:“会试……中式者,皇帝亲策于廷试,亦曰殿试。”“廷试,以三初一。”殿试制度开始于唐武则天时。殿试后将进士分为五甲之制始于宋代平静兴国八年(983年)。分为三甲及一甲只限三人始于元顺帝时。明清两代沿用。明清定制,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也称殿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均赐进士身世,第一名称传胪;三甲均赐同进士身世。
金榜
殿试之后登科进士,发表名次的布告用黄纸誊写,故称黄甲、金榜。且多由天子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进士
意思是贡举的人才。始见于《礼记·王制》。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为最重要。历代沿袭袭,以进士为入仕资格的首选。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专称。往往举人颠末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颠末殿试登科者为进士。风俗大将会试考中的也称为进士。
童生试
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测验。也称“童子试”、“童试”、“小考”、“小试”。应考者无论年数巨细,都称童生,或称儒童、文童。童子试包罗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院试(省学政支持的测验)三个阶段,院试登科者即为生员。三年内进行两次。丑、未、辰、戌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
鼎甲
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状元
旧时科举测验科名中的最高声誉。科举测验称名列第一的为元。如乡试得第一名称解元,会试得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得第一名称状元。唐代划定,凡赴京应礼部主持的测验的举人,都必需投状,居首的称为状头,以是有状元之称。
榜眼
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登科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
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工钱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往后,才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用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科举制度
科举测验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1)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2)乡试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合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3)会试是在乡试的基本上开展的。时刻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所在首都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由天子主持测验,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登科。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身世,第三甲赐同进士身世,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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