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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推行优驾自动容错 守法车主无心之失或被原谅

时间:2019-04-04 01:02 来源: 作者: 阅读:

杭州推行优驾自动容错守法车主无心之失或被原谅

    杭州某处十字路口。(资料图) 张斌 摄

  中新网杭州4月2日电(记者 张斌)4月2日,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发布消息称,5日起,基于杭州“城市大脑”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将正式执行。该措施明确,司机驾车发生符合条件的三种类型交通违法行为,将只予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据了解,“优驾自动容错”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起的3个月内,若车辆在杭州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发生涉及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等三种类型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将只通过短信等方式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

  三类交通违法行为被具体表述为: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在3个月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3个月时效重新起算。杭州交警表示,未接到短信警告提醒的,可通过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三项轻微违法行为警告记录”模块查询,输入车号,查询警告记录。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城市大脑”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受益的是广大杭州市民。“处罚从来不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此次基于‘城市大脑’应用推出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正是以‘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旨在正向鼓励、积极倡导机动车驾驶人乃至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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