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爆料韩国娱乐圈惊天内幕 陪睡是家常便饭(转载)张靓颖-娱
时间:2023-11-26 03:07 来源: 作者:网络 阅读:次
据台湾媒体消息,台湾昔日少女团体“3EP美少女”成员林韦伶(原艺名韦伶)3年前赴韩发展,原本怀抱美梦摘星,却遭遇一连串非人待遇,比如遭遇软禁,被逼每周只吃2两米饭,三天才能喝1毫升水等等劲料,尤其是女星被要求陪睡已经成为韩国娱乐圈的公开规矩,一度绝望到烧炭自杀,逃回台湾后出新书大爆韩国演艺圈内幕,指韩国当红歌手,无论男女几乎都陪睡过,她不怕韩方抗议,因为:“我说的都是事实。 ”
荧光棒价格引血案 张靓颖一“凉粉”被人砍死 ,张小姐极力撇清并顺势炒作自己及其惨淡的演唱会
http://ent.fotoever.com/entread.aspx?articleid=27440&class=9
签约成“练习生”,不能出位只能陪酒
“歌迷遇害案”中张靓颖的无耻行径
12月6日,张靓颖在北京开演唱会,场外一名男子因和贩卖萤光棒的商贩发生争执被捅死,次事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后经证实死者是搜房网销售总监。13日行凶商贩姜某落网。据姜某交代:12月6日下午,自己在贩卖荧光棒时,因价格问题与对方发生争执,进而动手打架。自己用尖刀将其刺死。到此,轰轰烈烈的网络大战终于尘埃落定,真相大白了!死者确为张靓颖的歌迷。对此,我不仅没有感到如释重负,反而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因为在整个事件中,我没有看到同情,没有看到关怀,我看到的是张靓颖先是利用死者利用媒体炒作,而后又翻脸不认人的无耻行径!
利用歌迷遇害事件大肆炒作
林韦伶自掏腰包花30万新台币出书,名为《韩国星梦─逃过自杀宿命的台湾练习生》,目的想让怀有韩国明星梦的年轻人醒醒,她3年前赴韩发展时,因年纪过大,被要求谎报年龄为1985年出生,比实际年龄小5岁,还被指:“怎么那么老才要走这行?!”她以自己在韩3年所见所闻,爆韩国歌手圈内幕,她说,韩国艺人大多在国小,大一点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培训过程称为“练习生”,培训几年后若没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结局和理想天差地远。不少知名的韩国经纪公司凭借人脉关系,在背地里都有进行一些权色的服务交易,就是把旗下一些过气,或者培养不出前途的艺人们送过去给达官贵人富豪们享用,而且因为有契约关系,即便这些艺人不肯也不由得他们;甚至即便是当红明星也有公开标价,只是交易的过程更加隐蔽,交易的对方要求更高而已,本质换汤不换药
被逼绝食练身材 上手术台频率高于休假
林在书中第二大爆料的就是韩国娱乐圈内非人的“塑星过程”(也就是如何把一个长相普通气质普通的人打造成一个万人迷般的偶像),整个过程林简直可以用KB来形容!一天练舞5小时,导致膝盖磨损,每两周就得靠打针,才能遏止疼痛,经纪公司不仅不减少训练时间反而变本加厉; 为了达到公司要求的明星身材标准,被逼3天只吃一条吐司,1个月不能碰米饭,05年前韩国娱乐圈甚至还要求所有艺人上手术台抽脂,而且并非一次性,必须是每个季度来一次,号称小脂抽,可以达到最佳身材的效果,这种高密度的频繁手术让不少艺人的脂肪出现化脓,腐烂等;从06年后则一律根据公司安排进行VIGGIE GREEN的超级VIP理疗,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以保持最佳的身材塑形效果,这比起手术已是大大进步娱乐圈,但林爆料说:虽然这种VIP理疗服务效果非常好,但其实是公司为了节省更多时间来对我们在其他地方进行压榨,另外,以前的手术成本也比较高,综合下来公司即选择知名的品牌服务也在情理之中,,其实还是为了公司他们自己考虑,从没有考虑到我们的感受
至于,五官,鼻子,眼皮,面颊,皮肤,胸部等女性部位更是重点看护区,林说:综合下来,为了搞这些部位,我们上手术台的频率比放假还要多!!!!
张靓颖北京演唱会结束后并没成媒体报导热点,关注度也不高,而恰好就在此时出了歌迷遇害案。在首体门外,一歌迷因购买荧光棒时价钱起争执,被小贩刺死。善于炒作的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天赐良机,于是抓住这一机会通过媒体进行大肆地炒作。所发大量新闻,标题都用“歌迷遇害”来吸引眼球,可是点进去内容却是张靓颖演唱会表现完美,空前成功,所配图片也都是张靓颖演唱会图片。
艳惊四座 其实是为幕后交易打基础
造谎言 拒不承认死者歌迷身份
不少韩国艺人最终走上自杀道路,“塑星过程”的残酷固然有一部分原因,但是最根本的源头就是动机不纯的那些肮脏交易。林坦言:在塑造我们的过程中再残酷,其实说到底还是为了自己好,再说,那个女人不想拥有傲人的身材,挺拔的鼻梁,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包括苦练舞蹈的汗水后是在台上表演时的那份从容洒脱,与专业功底,这些都还说得过去,
但一想到公司培养自己是为了最终等待那被人挑选陪酒陪睡的命运,自己就有要呕吐的心情了…….本来她也想过就“眼一闭牙一咬”陪睡去,但终究无法过自己那一关去出卖肉体。
因为死者是在张靓颖演唱会当天晚上所在体育馆外购买荧光棒时与商贩发生口角而死,舆论一致认为死者是歌迷的可能性很大,张靓颖不应坐视不理,这给了张靓颖很大的压力。这样一来原本炒作的工具现在变成了烫手的山芋。为了仍掉这个包袱,也为了让自己在舆论上从被动变主动,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开始编造谎言,炮制出“张靓颖演唱会遭遇血案 被害者为凉粉是误传”的新闻。称所谓“凉粉”其实是搜房网北京公司销售总监尹柯,他是在去见客户途中遇害,他不是凉粉,也不是去看演唱会。张靓颖的fans也在各大论坛上为其辩护,极力否认死者是歌迷,并称有人蓄意摸黑。真是好笑,之前利用死者歌迷身份炒作的时候怎么不说他不是歌迷?怎么不说是有人蓄意摸黑?现在见事态扩大,就开始瞥清关系,就否认是自己的歌迷了?把人利用完了就想扔了?如果是路过,是去谈业务,为什么要买萤光棒?买来在街上拿着玩?还是买来送给客户?
因为林拒绝参加公司安排的饭局,所以以违约为由被冷冻和软禁,直到去年12月透过朋友买机票,才“逃”回台湾。
重返台湾演艺圈,林韦伶坦言没有计划,下一步只想出些**集,每天看股票、期货,一切随缘。
颠倒是非 过河拆桥
前面的一系列手段没有奏效,事态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平息此事的负面影响,张靓颖及其幕后团队又开始对曾与自己亲密无间的媒体下手了。炮制出“张靓颖个唱被刺者非歌迷 媒体公信力荡然无存”这样好笑的文章。该文写到“后经媒体证实,其实死者并不是张靓颖的歌迷,而是搜房网北京公司销售总监尹柯,他于12月6日晚在去见客户的途中发生意外。”媒体的公信力在此次事件上又有进一步的下滑的趋势。“没有调查就有没有发言权”不仅仅是对常人来说,对媒体更应视其为报道新闻之本。在报道一些敏感事件上,千万不能急功近利,对事件前因后果有所了解之后,并加以判断,确有此事才做出报道。这真是哗天下之大极!首先,当时案件正在调查中,嫌疑人尚未抓到,警方也并没有说明死者不是歌迷,作者怎么就言之凿凿地称“张靓颖个唱被刺者非歌迷”?
韩国思密达辛苦了…….不仅要遭遇非人的培训过程,还要天天陪酒陪睡,真命苦
其次,张靓颖在媒体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就质疑媒体的公信力,可当初利用媒体帮自己炒作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媒体的公信力呢?这脸翻得也未免太快了点吧?过河就拆桥啊!这真是一张嘴巴,两张皮,正说反说都有理。对歌迷如此,对媒体也是如此。
到此事情似乎应该告一段落,可是我相信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肯定不愿束手就擒,一定还会找出借口为自己的无耻行为开脱.不过在我看来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就当是张靓颖又一次跳梁小丑似的表演吧!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去了,对于他的离去,我们看到的有冷漠,有利用,有谎言,有抛弃,却惟独缺了那一点点的温情。让人多么的心寒!我不知道这位歌迷地下有知,是否会感到后悔?但我想他一定是带着温暖,带着满心地欢喜去看偶像的演唱会的。或许以后我也会遇到自己喜欢的歌手,也会和死者一样去看他的演唱会,但是我知道那个人一定不是张靓颖,因为,她不配!
后记:这篇文章出陆后,后续报道也出来了。面对事实,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还在狡辩:“目前,杀人案的嫌犯已被北京警方抓获,而遇害者的身份却和此前多家媒体的报道也并不一致,他其实并不是张靓颖的歌迷,而是一位年轻的网络公司销售总监”。从始直终,都没人否认死者是网络公司销售总监,从始直终,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都拿网络公司销售总监作借口。网络公司销售总监的身份和歌迷身份有什么冲突吗?难道网络公司销售总监就不能是歌迷?这是什么逻辑?一个人要是无耻到这种地步,那还真是没救了!
(责任编辑:周周)
荧光棒价格引血案 张靓颖一“凉粉”被人砍死 ,张小姐极力撇清并顺势炒作自己及其惨淡的演唱会
http://ent.fotoever.com/entread.aspx?articleid=27440&class=9
签约成“练习生”,不能出位只能陪酒
“歌迷遇害案”中张靓颖的无耻行径
12月6日,张靓颖在北京开演唱会,场外一名男子因和贩卖萤光棒的商贩发生争执被捅死,次事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后经证实死者是搜房网销售总监。13日行凶商贩姜某落网。据姜某交代:12月6日下午,自己在贩卖荧光棒时,因价格问题与对方发生争执,进而动手打架。自己用尖刀将其刺死。到此,轰轰烈烈的网络大战终于尘埃落定,真相大白了!死者确为张靓颖的歌迷。对此,我不仅没有感到如释重负,反而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因为在整个事件中,我没有看到同情,没有看到关怀,我看到的是张靓颖先是利用死者利用媒体炒作,而后又翻脸不认人的无耻行径!
利用歌迷遇害事件大肆炒作
林韦伶自掏腰包花30万新台币出书,名为《韩国星梦─逃过自杀宿命的台湾练习生》,目的想让怀有韩国明星梦的年轻人醒醒,她3年前赴韩发展时,因年纪过大,被要求谎报年龄为1985年出生,比实际年龄小5岁,还被指:“怎么那么老才要走这行?!”她以自己在韩3年所见所闻,爆韩国歌手圈内幕,她说,韩国艺人大多在国小,大一点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培训过程称为“练习生”,培训几年后若没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结局和理想天差地远。不少知名的韩国经纪公司凭借人脉关系,在背地里都有进行一些权色的服务交易,就是把旗下一些过气,或者培养不出前途的艺人们送过去给达官贵人富豪们享用,而且因为有契约关系,即便这些艺人不肯也不由得他们;甚至即便是当红明星也有公开标价,只是交易的过程更加隐蔽,交易的对方要求更高而已,本质换汤不换药
被逼绝食练身材 上手术台频率高于休假
林在书中第二大爆料的就是韩国娱乐圈内非人的“塑星过程”(也就是如何把一个长相普通气质普通的人打造成一个万人迷般的偶像),整个过程林简直可以用KB来形容!一天练舞5小时,导致膝盖磨损,每两周就得靠打针,才能遏止疼痛,经纪公司不仅不减少训练时间反而变本加厉; 为了达到公司要求的明星身材标准,被逼3天只吃一条吐司,1个月不能碰米饭,05年前韩国娱乐圈甚至还要求所有艺人上手术台抽脂,而且并非一次性,必须是每个季度来一次,号称小脂抽,可以达到最佳身材的效果,这种高密度的频繁手术让不少艺人的脂肪出现化脓,腐烂等;从06年后则一律根据公司安排进行VIGGIE GREEN的超级VIP理疗,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以保持最佳的身材塑形效果,这比起手术已是大大进步娱乐圈,但林爆料说:虽然这种VIP理疗服务效果非常好,但其实是公司为了节省更多时间来对我们在其他地方进行压榨,另外,以前的手术成本也比较高,综合下来公司即选择知名的品牌服务也在情理之中,,其实还是为了公司他们自己考虑,从没有考虑到我们的感受
至于,五官,鼻子,眼皮,面颊,皮肤,胸部等女性部位更是重点看护区,林说:综合下来,为了搞这些部位,我们上手术台的频率比放假还要多!!!!
张靓颖北京演唱会结束后并没成媒体报导热点,关注度也不高,而恰好就在此时出了歌迷遇害案。在首体门外,一歌迷因购买荧光棒时价钱起争执,被小贩刺死。善于炒作的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天赐良机,于是抓住这一机会通过媒体进行大肆地炒作。所发大量新闻,标题都用“歌迷遇害”来吸引眼球,可是点进去内容却是张靓颖演唱会表现完美,空前成功,所配图片也都是张靓颖演唱会图片。
艳惊四座 其实是为幕后交易打基础
造谎言 拒不承认死者歌迷身份
不少韩国艺人最终走上自杀道路,“塑星过程”的残酷固然有一部分原因,但是最根本的源头就是动机不纯的那些肮脏交易。林坦言:在塑造我们的过程中再残酷,其实说到底还是为了自己好,再说,那个女人不想拥有傲人的身材,挺拔的鼻梁,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包括苦练舞蹈的汗水后是在台上表演时的那份从容洒脱,与专业功底,这些都还说得过去,
但一想到公司培养自己是为了最终等待那被人挑选陪酒陪睡的命运,自己就有要呕吐的心情了…….本来她也想过就“眼一闭牙一咬”陪睡去,但终究无法过自己那一关去出卖肉体。
因为死者是在张靓颖演唱会当天晚上所在体育馆外购买荧光棒时与商贩发生口角而死,舆论一致认为死者是歌迷的可能性很大,张靓颖不应坐视不理,这给了张靓颖很大的压力。这样一来原本炒作的工具现在变成了烫手的山芋。为了仍掉这个包袱,也为了让自己在舆论上从被动变主动,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开始编造谎言,炮制出“张靓颖演唱会遭遇血案 被害者为凉粉是误传”的新闻。称所谓“凉粉”其实是搜房网北京公司销售总监尹柯,他是在去见客户途中遇害,他不是凉粉,也不是去看演唱会。张靓颖的fans也在各大论坛上为其辩护,极力否认死者是歌迷,并称有人蓄意摸黑。真是好笑,之前利用死者歌迷身份炒作的时候怎么不说他不是歌迷?怎么不说是有人蓄意摸黑?现在见事态扩大,就开始瞥清关系,就否认是自己的歌迷了?把人利用完了就想扔了?如果是路过,是去谈业务,为什么要买萤光棒?买来在街上拿着玩?还是买来送给客户?
因为林拒绝参加公司安排的饭局,所以以违约为由被冷冻和软禁,直到去年12月透过朋友买机票,才“逃”回台湾。
重返台湾演艺圈,林韦伶坦言没有计划,下一步只想出些**集,每天看股票、期货,一切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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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一系列手段没有奏效,事态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平息此事的负面影响,张靓颖及其幕后团队又开始对曾与自己亲密无间的媒体下手了。炮制出“张靓颖个唱被刺者非歌迷 媒体公信力荡然无存”这样好笑的文章。该文写到“后经媒体证实,其实死者并不是张靓颖的歌迷,而是搜房网北京公司销售总监尹柯,他于12月6日晚在去见客户的途中发生意外。”媒体的公信力在此次事件上又有进一步的下滑的趋势。“没有调查就有没有发言权”不仅仅是对常人来说,对媒体更应视其为报道新闻之本。在报道一些敏感事件上,千万不能急功近利,对事件前因后果有所了解之后,并加以判断,确有此事才做出报道。这真是哗天下之大极!首先,当时案件正在调查中,嫌疑人尚未抓到,警方也并没有说明死者不是歌迷,作者怎么就言之凿凿地称“张靓颖个唱被刺者非歌迷”?
韩国思密达辛苦了…….不仅要遭遇非人的培训过程,还要天天陪酒陪睡,真命苦
其次,张靓颖在媒体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就质疑媒体的公信力,可当初利用媒体帮自己炒作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媒体的公信力呢?这脸翻得也未免太快了点吧?过河就拆桥啊!这真是一张嘴巴,两张皮,正说反说都有理。对歌迷如此,对媒体也是如此。
到此事情似乎应该告一段落,可是我相信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肯定不愿束手就擒,一定还会找出借口为自己的无耻行为开脱.不过在我看来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就当是张靓颖又一次跳梁小丑似的表演吧!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去了,对于他的离去,我们看到的有冷漠,有利用,有谎言,有抛弃,却惟独缺了那一点点的温情。让人多么的心寒!我不知道这位歌迷地下有知,是否会感到后悔?但我想他一定是带着温暖,带着满心地欢喜去看偶像的演唱会的。或许以后我也会遇到自己喜欢的歌手,也会和死者一样去看他的演唱会,但是我知道那个人一定不是张靓颖,因为,她不配!
后记:这篇文章出陆后,后续报道也出来了。面对事实,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还在狡辩:“目前,杀人案的嫌犯已被北京警方抓获,而遇害者的身份却和此前多家媒体的报道也并不一致,他其实并不是张靓颖的歌迷,而是一位年轻的网络公司销售总监”。从始直终,都没人否认死者是网络公司销售总监,从始直终,张靓颖以及幕后团队都拿网络公司销售总监作借口。网络公司销售总监的身份和歌迷身份有什么冲突吗?难道网络公司销售总监就不能是歌迷?这是什么逻辑?一个人要是无耻到这种地步,那还真是没救了!
(责任编辑: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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