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租界(列强在清朝的租界)(2)
于是,在上海的租界就形成了相同于西方国度的“三权分立”制度,实现了租界的“自治”。纳税人集会会议,作为内地外国人的自治集体,相等于议会。工部局相等于当局,会审公廨是法院。租界的统治者现实上是由外国纳税人构成的自治政权。如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说:“各国侨民与当场华民,同居于五方处之租界,须有一种权力能将各类分子溶于一炉,并须有一种同一之组织、宗旨以及治制。”
上图_ 上海民众租界巡捕房招收和实习中国警察 1929年
上图_ 上海民众租界巡捕房警员
上图_ 上海民众租界静安寺(涌井路)巡捕房
在租界,司法采纳的是属人打点的原则。假如是租界内纯华人的案件,则交由中国官府打点。假如被告人是外国人,则交给外国领事馆处理赏罚。假如是外国人告华人的案件,则由会审公廨处理赏罚。到了其后,纯华人案件也交给了会审公廨。会审公廨说是中外“会同”审理,当现实上是以租界法令为依据,根基上就是外王法官说了算。
和租界洋人“自治”差异,租借地完满是由列强凭证殖民地模式打点的。我们就拿英国的租借地“威海卫”为例。英国威海卫的总督,由英王直接录用,列入英国的公事员序列,英国《1901年枢密院威海卫令》第三条划定:“行政主座的人选由国王陛下以敕令方法录用。”总督有着威海卫的立法、行政、司法最高权利。“行政主座可拟定和颁布各类条例。”(威海卫条令第九条)。威海卫完全回收英国的殖民地法令,威海卫全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都由英国在内地配置的法院审理,并且威海卫高档法院的上级法院是香港高档法院。
上图_ 法国巡捕房
上图_ 上海民众租界巡捕房印度骑警
租界和租借地有诸多的差异,总的来说,租借地对中国主权的危险更大,其殖民化水平更高。对比之下,租界看起来,好像列强还对大清还留了些体面。但无论是租界也好,租借地也好,都是中国近代百年屈辱、主权损失的浮现。
作者:大狮子 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
【1】《中国租界法制诸题目再研究 王立民 法学 2019.11
【2】《是"租界",照旧"租借地"? 》 传媒 黄鸿森 2003.4
【3】《帝国主义在旧中国强占“租界”和“租借地”的轮廓怎样?》 骆宝善 汗青解说 1962.11
【4】《试论中国租界与租借地域域法制的差别——以上海租界与威海卫租借地域法制的差别》 王立民 当代法学 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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