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粉世家》:斯人已逝,暗香残留。伊人何处,总在寒冷清秋_(2)
时间:2019-03-06 15:1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次
则读书十年,所学何事?夫赵孟所贵,赶孟能贱之,本不足怪。然齐大非偶,古有明训,秋幼习是言,而长乃昧于是义,是秋之有今日,秋自取之。而今而后尚何颜以冷清秋三字,以与社会相见乎?因是秋遂与母约,扬言秋已步三闾大夫后少,葬身于昆明湖内,从此即隐姓埋名,举家而遁于他方。金冷婚约,不解而解矣。
秋家今已何往?君可不问。至携一子,为金门之骨肉,本不应与同往。然而君且无伉俪之情,更何有父子之义?置儿君侧,君纵听之,而君所获之新爱人,宁能不视此为眼中钉,拔去之而后快耶?与其将来受人非种必锄之举,则不如秋保护之,延其一线之生命也。俟其长大,自当告以弃儿之身世,一日君或欲一睹此赘疣,当尚有机缘也。 行矣!
燕西。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此信请为保留,即作为绝交之书,离婚之约。万一君之新夫人以前妻葛藤未断为嫌,则以此信视之可也。 行矣!燕西。君子绝交,不出恶声,秋虽非君子,既对君钟情于前,亦雅不欲于今日作无味之争论。然而临别赠言,有未能已者,语云:高明之家,鬼瞰其室,虎尾春冰,宜有以防其渐。以先翁位高德茂,继祖业而起来兹,本无可议。
若至晚辈,则南朝金粉之香,冠盖京华之盛,未免兼取而并进,是非青年所以自处之道也。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焉。 慈姑老大人,一年以来,抚秋如己出,实深感戴。寸恩未报,会当衔结于来生。此外妯娌姊妹,对秋亦多加爱护,而四姊八妹,一则古道热肠,肝胆相照,一则耳鬓厮磨,形影相惜。
今虽飘泊风尘,而夜雨青灯,每一回忆,宁不感怀?故秋虽去,而寸心耿耿,犹不免神驰左右。顾人生百年,无不散之筵席,均毋以秋为念可也。蓬窗茅户,几榻生尘。伏案作书,恍如隔世。言为心声,泪随笔下。楮尽墨枯,难述所怀。专此奉达,并祝健康!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最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