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赡养母亲11年,得知房产过户给了弟弟,怒跑坟前哭诉不公
“她54岁的时候就开始跟我生活,一直到她去世,全部都是我一个人在弄,没有任何人帮助我,之前她曾说过,百年后就把房子给我作为补偿,可现在我却发生,她骗了我,狠狠的骗了我!”
林大姐告诉我们,她今年43岁,是一名普通工人,11年前母亲与她定下赡养协议,称只要她愿意承担赡养责任,往后其名下的一间三层小楼就作为补偿,她考虑到弟弟生意忙,加之家庭又不和睦,无法很好的赡养母亲,于是便也就答应了,这一照顾就是11年,直至上个月母亲去世。
母亲去世后,她便将其名下空置的房子挂牌出售,却不料常年在外的弟弟却是直接回家与她争执了起来,弟弟还拿着一份遗嘱,称房子早在10年之前,母亲便答应给了他,这让他特别的气愤,事后她接受了这个事情,但要求弟弟拿出20万作为补偿,可是一直协商不成,为此希望讨个说法。
子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一个责任,但以物换取赡养,在农村之中并不少见,甚至很是平常,但既然之前就有过协议,这母亲去世,女儿自然成为了房屋继承人,为何凭空出现遗嘱,弟弟是否早已经知情?这其中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带着疑问,我们找到了他。
“我常年在外面做生意,忙得很,很少回家里去,我母亲又和我媳妇不对付,所以便回到了老家里去生活,协议的事我是知道的,也同意的了,但后面为什么房子会过户给我,这都是她自己作出来的,据我母亲私下偷偷跟我说的,我这个姐姐很不好,经常不给做饭,生病什么的也不给带去看,老骂人掐人,所以才造就了这么个事,我呢愿意拿出钱来补偿她,但20万真没有,顶到天我也就能给6万”弟弟林大哥淡淡地说着。
弟弟这番话让姐姐林大姐无法接受,林大姐表示,她并没有虐待过母亲半分,这一点邻居都可以作证(走访得知林大姐确实对母亲很好),而今母亲去世,这个事情没了对证,弟弟怎么说都可以,她现在顾及那么一点亲情,也不想把事闹得不好看,但10万是肯定少不了。
最终,双方不欢而散,弟弟表示无法支付那么大的一笔钱,同时也不愿意卖掉房子,姐姐林大姐坟前哭诉不公后决定放弃所有。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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