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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仿制抗癌药功与罪:患者称能续命 药商因它获刑(2)

时间:2019-04-08 19:34 来源: 作者: 阅读:

  何永高没有想到,这次事件过后,他的电话几乎被打爆了,“许多患者慕名前来求药,甚至有肿瘤科的医生打电话来询问详情,说想推荐病人在我这里买药。但从始至终,我没有主动去推广过这个药,没有给医生送过钱。”

  随着求药的病患越来越多,何永高从印度购进的仿制药种类也逐渐增加,治疗白血病的格列卫、治疗肝癌的多吉美等仿制药的购药渠道,都被他逐一打通。

  但随着购买药品数量剧增,原先通过快递邮寄药品的方式已行不通了。何永高专程前往香港找到一名“水客”,双方商定,由印度经销商将药品空运至香港,再由“水客”把药品带到内地邮往重庆。

  由于进货量急剧增加,印度经销商给何永高的出货价格也从开始的1400元降到了几百元。

  何永高说,那时他已经知道销售印度仿制药在国内不允许销售,“但这个口子一旦开了就很难停下来,停了就断了病人的生路。”

  患者家属成了药贩子

  何永高最终为他开出来的这个“口子”付出了代价。在他所称的这条癌症患者“生路”上,还有其他14人同样触犯法律而受到制裁,其中不乏一些患者家属,柳杨便是其中之一。

  柳杨的父亲柳治忠(化名)谈及儿子,露出一脸自责的表情。他说,柳杨是为了帮母亲买印度仿制药,为了减轻家里经济负担,才走上卖药的路。

  2004年10月,柳治忠的妻子在江苏省肿瘤医院查出肺癌晚期,当时癌细胞已经扩散,他知道,用不了多久妻子便会因肺功能丧失无法呼吸而丧命,“医生建议保守治疗,但6个月治疗下来,病情没有任何改善反而越发严重了。”

  与陈年昕一样,柳治忠在妻子治疗期间也从医生处获知了易瑞沙,但因为价格原因而选择了印度仿制药。

  柳治忠告诉澎湃新闻,妻子刚查出肺癌时,儿子柳杨还在上学,他便自己在网上找到药贩子买到了印度仿制的易瑞沙,“几次买下来,价格从原来的3600元降到了3000元,柳杨还在网上查到了2200元的药,我们都觉得这个行当水分很大。”

  柳杨毕业后在江苏连云港一家医药公司上班,在这期间,他不断在网上查找靠谱的中间商,希望能买到便宜而有效的印度易瑞沙。他的朋友张旭也参与进来,帮助柳杨寻找中间商。

  2010年前后,张旭与身在重庆的何永高搭上了线,这使他们购买印度仿制易瑞沙的价格直接从2000多元降到了千元以内。

  柳治忠说,在他妻子患病期间,由于柳杨总能找到渠道买到便宜的印度易瑞沙,病友们相互介绍之下,越来越多的癌症患者开始联系柳杨,希望能他们带药,“我们家中有病人,很清楚癌症患者遭受的痛苦和家属承受压力,别人打电话来求孩子带药,他根本没法拒绝。”

  因为帮忙带药的数量越来越多,柳杨和张旭的名气在连云港癌症病友圈里也越来越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旭甚至把药卖到了徐州,并在徐州发展了马前、唐宁、马庆志及马毛毛4名下线。

  今年3月29日,马前向澎湃新闻回忆他接触印度仿制抗癌药的经过时称,他的遭遇与何永高相似,也是因此前从事医药销售而被患者请求帮忙,此后一发不可收拾,“我们从张旭那里拿货每盒是900元,由于进货量大,运输成本也高,卖给病人时加了几百元,每盒1200元左右。”

  据马前介绍,徐州的几名“药商”里,他与马庆志系叔侄关系,马毛毛是他的下线,而唐宁的情况与其他人略有不同,“她因为父亲有肝癌,为买药趟进了这潭浑水。”

  马前说,2013年底唐宁因销售假药被公安机关抓获,她的父亲因此断了半年的药而导致病情恶化,尽管后来又通过其他方式买到了仿制药,但因为经济拮据,他瞒着家人减少了药量,“2018年3月,唐宁的父亲在家中去世了,老人等了4年多,直到死也没能再见女儿一面,他说是他连累了唐宁,亲手把女儿变成了‘假药贩子’。”

  “假药”之罪

  唐宁被抓后,又有包括何永高在内的十多人陆续被抓,而被列为第一被告人的,是一名叫林永祥的香港籍男子。

  2018年8月3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该案11名被告人3年9个月到6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1人被判三缓三,3人免于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何永高与林永祥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对于这名来自香港的第一被告人,何永高总结称,林其实只是被印度经销商找来充当了“中转站”的角色,“他自己有公司,不差钱,参与进来可能更多是为了帮忙。”

  何永高介绍,2013年初,由于此前“水客”开辟的运货渠道状况频出,许多药品送到病患手中时经常因包装破裂而无法服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印度经销商找到了林永祥,希望他帮忙中转,负责将印度仿制抗癌药从香港运到内地。

  “林永祥是开医药公司的,他有资质,可以大摇大摆地把药品从香港运到深圳。”何永高说,此前“水客”带货通常会把整箱的药品拆开,化整为零,这样就容易导致包装破损,“自从林永祥加入进来后,这个问题就再没出现过。”

  2013年底,何永高等人在国内售卖的印度抗癌药在江苏连云港经人举报后,警方很快将柳杨、张旭等人抓获,并顺藤摸瓜将其上下线十余人陆续抓捕归案。2014年7月,林永祥也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定,林永祥从2013年初开始,经印度人ANKIT主动联系后,向中国内地销售无进口批文的印度仿制版易瑞沙、格列卫、特罗凯、多吉美等抗癌药共计350万余元。

  此外,连云港中院在一审判决中还认定,柳杨从他人处购进印度仿制抗癌药加价卖给下线喻甦、张歌萌共计345万余元;喻甦从柳杨及他人处购进印度仿制抗癌药,加价销售给他人,总金额为212万余元;何永高从林永祥处购进印度仿制抗癌药,加价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为54万元。

  案件中其余被告人的销售金额最少的5万余元,最多的则有590万余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一审判决中,尽管法院最终以销售假药罪定罪,但其中关于何永高及林永祥等人销售的药物则描述为“无进口批文的印度仿制药”。

  林永祥的辩护律师葛绍山称,涉案的仿制药是否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假药”,在民间乃至整个癌症患者群体中有另一套“认定标准”,“这里面有一种特殊而微妙的供求关系,而这种关系导致了供货者获罪,甚至有人家破人亡。”

  林永祥的另一名辩护律师邓学平认为,药品管理制度的首要价值应当是生命健康,其次才是药品管理秩序,“既定的制度应为挽救生命留下一条‘绿色通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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