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加勒比岛国房产获双重国籍? 专家:出问题没地方哭(2)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个人列入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同时,对于违反规定办理个人购汇业务的,相关信息还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紫牛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去年8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中,有3人逃汇是为了海外买房。
而通过地下钱庄向国外转移资金、非法变相买卖外汇等也都会受到严查。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有购买海外房产项目的客户,被要求每半年自费去一次该房产项目在香港特区或国外的展厅,现场刷卡支付。甚至有开发商中途取消国内付款,给客户香港特区或国外的支付账户信息,让客户自己承担风险。
没中国使领馆,如何保护权益及安全?
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律师也表示,上述项目宣传材料中,称该国是“避税天堂”等,涉嫌违反广告法。另外,对于“保留国籍”等方面的说法也不符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
对于该海外房产项目推广时在社会方面的问题,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义新老师表示,首先感觉到该企业背离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中国法律要求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企业理应扮演好社会公民的角色,该企业却称项目能帮助“轻松逃离税务风暴”,该行为涉嫌教唆引诱中国公民。同时,他也表示,作为一国公民理应纳税,这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孟祥远说,一些国家尚未与中国建交,在一些事项上存在操作空间。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如果在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利益受损,甚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开发商对此无能为力,而那里连中国的使领馆都没有,到那时还能去依靠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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