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
农业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
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的一份文件中看到,近几个月来我国生猪产能持续下滑,能繁母猪存栏大幅下降,后期猪肉价格可能出现大幅上涨。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旨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给。
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尤其加快部省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生猪产业链监管监测信息一体化建设。
各省要按照“一省一方案”要求抓紧完善本省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建立省级财政资金为主、中央财政资金为辅的基层信息采集经费补助机制,保持监测数据稳定性,提高数据质量。加大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掌上牧云”客户端推广力度,加快推进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数据直联直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监测,扩大淘汰能繁母猪屠宰情况监测范围。开展种猪场、种公猪站月度定点监测试点。加强猪肉批发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动态监测,加大权威数据信息发布力度,加强信息推送和服务,促进增养补栏。
严格规范处置新发疫情
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按照严格规范处置新发疫情。
在疫情处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理环境、交通运输、建筑布局、饲养管理水平等因素,科学评估风险,精准确定扑杀范围。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产地检疫,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出具检疫证明。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加大运输环节查验力度,落实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坚决消除运输环节传播疫情风险。各地要进一步细化便捷措施,优化程序,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仔猪调运,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点对点”生猪及产品调运,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科学划定禁养区,对于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限期整改,不能一禁了之。
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农业农村部指出,当前要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生猪自给率低的销区要根据当地情况,积极扩大生猪生产,合理规划布局,逐步提高生猪自给率。因环境容量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满足自给率要求的省份,要主动对接周边省份,合作建立养殖基地,提升就近保供能力。制定实施非洲猪瘟分区防控方案,加强区域内统筹规划布局,推进联防联控。试点区域要尽快建立区域防控机制,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其他区域也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建立区域内省际联席会议制度。科学规划屠宰产业布局,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原则,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形成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集团在省域或区域化管理范围内全产业链发展。
农业农村部指出,要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实生猪市场保供稳价的主体责任,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稳定生猪生产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好组织落实。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在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同时,统筹抓好牛羊肉和禽肉等畜产品供给,多渠道满足市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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