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版反杀案是否合法防卫需专家论证(2)
2019年3月1日,在最高检的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赵宇案进行审查,认定赵宇为正当防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此前,赵宇因阻止女邻居遭受不法侵害,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在冲突中将施暴者打伤。
与这两者不同的是“富锦反杀案”,2019年1月2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黄海龙有期徒刑六年的一审判决,认定黄海龙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与王浪案不同的是,以上三起案件中,被害人均为率先实施了较为严重的不法侵害。
王浪案中,无论李雷左手触及王浪颈部的动作是“推搡”还是“掐捏”,李雷所实际实施的侵害行为,就是这个动作,这个动作不足以造成王浪死亡。
在网络上,对于王浪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也有争议,有网友认为王浪案是典型的互殴。
此前,有媒体综合了2016年至2018年100份涉及正当防卫的刑事判决书,其中仅有一起被认定为正当防卫,6起为防卫过当,29起被认定为互殴。
由于王浪案件的争议性很大,法官乌新刚告诉王天赐,王浪案将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一起来进行论证,然后再择日宣判。
文/本报记者 张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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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正当防卫作出立法解释
在为王浪辩护时,辩护人王万琼律师在辩护词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大法官在于欢案后发表的《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一文中写道:“实践中,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急促的,防卫人在仓促、紧张的状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难以周全、慎重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沈德咏法官作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案件的情况千差万别。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确实容易引发争议和关注,这也反映了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是司法中的难题。一方面,刑法规定本身较为原则,司法适用标准不够统一。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理论上众说纷纭,实践中认识和把握也不完全一致,具体个案中常常出现截然相反的观点和重大分歧。另一方面,具体案件裁判面临较大压力,案外因素考量过多。正当防卫涉及的重大案件,不法侵害人有的受到重大伤害,有的死亡。“死者为大”“死了就占理”,这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办案机关往往承受着一定的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出现正当防卫法规过于原则性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几十年,国内正当防卫相关案例比较少。最高法、最高检也并未出台相应司法解释,因此可供参考的资料比较少。尚伦生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立法解释。比如在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规则时,“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防卫手段与加害手段是否相当是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
文/本报记者 张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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