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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岁律师吴双彦:执业不辍只因热爱

时间:2019-03-26 07:16 来源: 作者: 阅读:

  九十五岁律师吴双彦执业不辍只因热爱

95岁律师吴双彦:执业不辍只因热爱

  吴双彦,1924年3月生,辽宁省辽阳市人,满族,中共党员,高级律师。1949年毕业于北京朝阳大学(新中国成立后改建,后与华北大学合并,组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本科。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伊克昭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主持原伊盟中院审判庭、五原县人民法院工作。1980年从事律师工作,任乌海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乌海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仲裁员。离休后担任内蒙古金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

  □ 本报记者  颜爱勇  文/图

  95岁依然代理案件、出庭参加诉讼,书写这一奇迹的是内蒙古金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双彦。

  如此高龄,这样辛劳图的是什么?他思维是否清晰?还能不能跟上新时代发展的步伐?

  一系列问号萦绕心头,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请乌海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史彦林带路,前往吴双彦家拜访。

  很多人劝我安享晚年,可我有兴趣,乐

  意管这些“闲事”

  上联:改革开放合众望;下联:民富国强暖人心,横批:安居乐业。乌海市城区临街一栋五层楼房一层东户门外的一副草书对联格外引人注目。“对联出自吴双彦之手。”史彦林说。

  轻叩门扉,身着合体大红外套的吴双彦打开门,迎进记者一行。只见不足20平方米的客厅里站了六七个人,原来,是经人介绍前几天送来咨询材料,此次来听取吴双彦法律专家意见的几名被告人家属。

  不便打扰,记者偏坐一隅静候。

  记者打量起这间不大的客厅。这里尽管略显拥挤,但井然有序,书桌上除了判决书等材料外,还有一本法律大辞典,封皮两角已微微卷起,看来经常被翻看。

  送走客人匆匆返回的吴双彦步履稳健,丝毫看不出已95岁高龄。

  “让你们久等了,不好意思。”他抱歉地说,这个案子光判决书就有200页,上诉状30页,我花了一天半时间才看完,一定要替当事人理清思路、指明方向。

  “2018年,像这样的案子我办了十几件。复杂案件找我的挺多,有些是当事人慕名而来,有些是朋友介绍来的。我退休工资够花,冻不着饿不着,不需要这么折腾,很多人劝我安享晚年,可我有兴趣,乐意管这些‘闲事’,不为钱,只因为热爱。”吴双彦说。

  虽不经常出庭,可上门咨询的人有增无减

  泛黄的学生证、毕业证、旧时照片,司法部颁发的勋章,各种奖章、奖状……应记者要求,吴双彦全都拿了出来,摆在沙发上,记者一一拍照、挨个端详。

  随着采访的深入,吴双彦的传奇人生逐渐在记者脑海中清晰起来。

  1924年,吴双彦出生在辽宁省辽阳市。1949年,从北京朝阳大学毕业后,吴双彦申请到绥远省人民法院(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书记员,此后成为一名法官。

  1981年离开法院后,吴双彦先后在化工厂、学校等单位任职。虽然不是法官了,但法官经常庭下向他请教。再后来,吴双彦被调到乌海市法律顾问处工作,圆了他想当律师的愿望。法律顾问处后来被改成律师事务所。

  吴双彦是一名1986年入党的老党员,40多年来,他离而不休,发挥余热。退休早期常代理案件,随着年龄的增加,他不常出庭了,可上门咨询的人有增无减,家人戏言“您咋成了‘坐诊’律师了”?

  “今年我虚岁96岁,是过明年的日子。”吴双彦打趣地说,“但我有一颗90后的心”。

  75岁那年,吴双彦开始学习使用电脑,如今他更习惯用手机微信联系当事人,看些新闻。吴双彦说,人生就得明白“适应”二字,适应了自然环境自然能够生存,适应了社会环境自然能够发展。

  春节前,吴双彦还用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终端进行过一次咨询服务。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新丰村村民银柱花13万余元买了一套房子,办好了房产证,可2014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人也办理了这处房产的房产证,说房子不是银柱的。人家把银柱告了,法院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银柱无奈搬回原来住的平房。可他整日郁闷,不明白自己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别人的?

  亲朋好友建议他请个律师打官司,可打官司谈何容易,代理费不说,房子能不能要回来还说不准。听说可以通过电视咨询律师,便有了这次咨询对话。

  吴双彦听清他的诉求后给出建议:可以拿上判决书找房产管理部门,跟他们讲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如果房产管理部门不给办理,可以向原判案法官讲这个情况。

  “前几天前银柱打来电话,说按照我给他支的招儿已经要回了房子。”吴双彦笑着说。

  执业律师向前看,千万别向钱看

  “律师手里只有理没有权,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法律观点。作为共产党员,实事求是是我的追求。”吴双彦说。

  吴双彦对上世纪80年代初代理的一起案件记忆犹新。

  一名老师参加婚礼时与对方发生争执,将对方用刀捅死。后来,这位老师并没有被判死刑,得益于法官采信了吴双彦提出的“谁挑起的争端谁是侵害者”的观点。

  “此案中,是死者先向这名老师挑衅才引发争执。”吴双彦说,参加婚礼的证人很多,有与被告人关系好的,有与被害人关系好的,也有中性的。吴双彦先向与被告人关系不好的人取证,这时的证据检察院和法院通常不认可。他再向中性的证人取证,检察官已不再强烈反对。最后,他让与被害人关系最好的姐姐作证是被害人先挑衅时,检察官和法官已认可了这一事实。

  环环相扣的证据逻辑,保住了一条人命,而类似的案件吴双彦办过很多。

  谈及律师应该如何执业的话题,吴双彦说:“只要我介入的事情必须搞得明明白白。”

  有一段时间,吴双彦特别关注股权纠纷、房地产纠纷增加现象。发现有些国有企业改制,先量化股权给职工,后来房地产增值,对增值部分如何分配双方产生争议。法院处理这类问题有一定疑虑。

  吴双彦认为,首先要弄清股权是债权还是物权,量化股权是根据厂房设备评估下来的,属于物权性质,应按物权进行分配。有些案件采信他的观点办理,后期执行非常顺利,没有出现问题。

  说到执业律师该向钱看还是向前看的话题时,吴双彦显出些许激动。

  “我将律师分为三类,学者型律师根据法律理论,解决发生的矛盾;政客型律师见风使舵,更关注当权者的观点,没有自己的灵魂;商人型律师的目标只是挣钱。”吴双彦说,他毕生都在向学者型律师靠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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