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收到公安确认证书 将为赵宇申请表彰
时间:2019-03-20 23:04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赵宇获《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本文图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图
2019年3月19日下午,赵宇在福州租住的出租屋处收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送来的见义勇为确认证书。随后赵宇联系福州市晋安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该基金会工作人员表示,3月18日已收到晋安区公安分局关于赵宇见义勇为的证明材料,基金会将会按照规定申请相关表彰。
《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见义勇为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给予以下单项或多项表彰奖励:(一)通报嘉奖;(二)颁发奖金;(三)记功;(四)授予荣誉称号。其中,荣誉称号包括“见义勇为模范”和“见义勇为英雄”。“见义勇为模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由省人民政府授予。
被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
条例第九条还规定,获得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升学、土地承包等方面的优先权;从事个体经营,生活确有困难的,工商行政、税务部门应当在有关费用、税款方面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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