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司法推动案件实质化解 浙江首个家事诉讼中心揭牌
图为揭幕现场。 林波 摄
中新网绍兴3月13日电(记者 林波)“将集合家事审判各项功能的专门场所命名为家事诉讼中心,在浙江全省法院尚属首家。”3月13日,在浙江绍兴中院举行的家事诉讼中心揭牌仪式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俞少春如是说道。
图为浙江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 林波 摄
据悉,家事纠纷主要分为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实践中还包括婚姻附带纠纷,抚养、赡养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等多个种类,近年来逐渐成为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为浙江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 林波 摄
以绍兴为例,2016年至2018年间,绍兴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家事纠纷案件17305件,审结17385件,其中10038件以调解或撤诉形式结案,调撤率57.74%。
图为浙江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 林波 摄
“木直中绳,輮以为轮。”绍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裘霞表示,当前家事案件兼具人身性、伦理性和财产性特点,“如何通过柔性司法,将‘直木’般僵硬的当事人关系逐步‘软化’,进而推动案件实质、有效化解,这其中大有讲究。”
据了解,绍兴中院家事诉讼中心分家事文化走廊、家事审判法庭、儿童活动区、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婚姻家事讲堂六个功能区域。
“家事诉讼中心成立后,将引入特约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入驻。”绍兴中院民一庭庭长陈键介绍道,在家事诉讼中心,家事案件还将有家事观察员、家事调查员等参与其中,“家事诉讼中心将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家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平台。”
与传统法庭呈现的庄严、肃穆不同,新的家事审判法庭内部以浅色调为主,给人以柔和温馨的直观感受;座椅设置上也从原来的“一分为二”改为圆形设计,弱化了当事人的对抗性。
在这里,茹某和张某不到半个小时就签下了离婚协议,约定由男方抚养儿子,女方支付费用,实现“和平分手”。
“在这里开庭,当事人感觉轻松多了!”当天,绍兴中院员额法官张靓就在家事诉讼中心的家事审判法庭内审结了该起案件。
当事人茹某和张某经人介绍于2001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茹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审法院对离婚请求不予准许。
在二审阶段,绍兴中院引入当事人所在街道的妇联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作为“家事观察员”参与沟通调解,经过走访了解,证实双方当事人已经分居六年,婚姻关系确属无法挽回,于是法院安排茹某和张某在新的家事审判法庭内开庭并当庭进行调解。
在当事人诉求和案件种类多元化的新时期,人民法院应如何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实现纠纷多元调处?
裘霞告诉记者,诉源治理、机制创新、协调联动,这是绍兴中院高调撤率背后的秘密,“作为深处基层一线的审判机构,基层人民法庭在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以嵊州三界为例,该地居民素有“男包田、女保姆”的就业分工,聚少离多的生活现状导致辖区家事纠纷居高不下。
针对实际,三界法庭以“婚姻家庭驿站”为载体,先后成立村嫂调解工作室、义行工作室、“燕子等你”妇女维权工作室,吸收辖区内的村嫂、村干部、教师、乡贤等近40人参与纠纷诉前化解。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三界法庭收案数以9.5%的比例逐年递减,家事纠纷调撤率却从63%上升到了惊人的95.1%。(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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