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期和谐的水生态环境
时间:2019-03-12 18:53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代表委员话长江经济带】
仲志余委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
构建新时期和谐的水生态环境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要求,首先要以重要性为导向,其次要以问题为导向。要做到“大保护”,必须针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治理等关键问题,这也是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面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就是当前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问题之一。首先,必须开展全面监测和系统研究,加强对江湖关系的认识。其次,优化调整重大工程实施,对各省、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存在分歧的项目加紧研究论证并加大省际、部门间的协调力度。最后,全面保护和修复两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生物栖息地保护。
目前长江防洪体系初步建立,要尽快修订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加快推进长江中下游蓄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加强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崩岸治理和应急抢护,尽快出台长江中下游洲滩民垸保护与利用管理指导意见。
(光明日报记者刘梦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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