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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有“梅”,芬芳永存!

时间:2019-03-11 22:47 来源: 作者: 阅读:

3月7日上午,70多岁的老人张学明忍受着极度悲痛,开车行驶在四川成都通往巴中市的高速路上,车里放着骨灰盒。就在几个小时前,他的宝贝女儿——巴中市通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晓梅,在最美的年华,永远告别了她挚爱的家人,年仅42岁。

弥留之际,张晓梅留下遗嘱:“不搞追悼会,把骨灰撒在生前工作和眷恋的通江土地上。自愿捐赠器官,以此延续我的生命。”

闻噩耗,通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彭贵斌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张学明老人,希望能以朋友的身份,到成都护送一程。张学明老人以尊重女儿遗愿为由,婉拒了他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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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梅写给同事的告别信

回到巴中后,张学明老人把女儿写给同事们的一封告别信交给了巴中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鹏程。信中,张晓梅写下欣慰与遗憾,“我这一生虽然短暂,但活得值……”  

连续多日,巴中检察干警的朋友圈悲伤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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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检察”的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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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梅,生于1976年5月,巴中市巴州区人,1994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被巴中市委组织部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四川省委组织部表彰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被四川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我最喜爱的基层政法干警”。2016年10月,时任巴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晓梅,服从组织安排到通江县检察院担任党组书记、检察长。  

四川通江,是“川陕苏区首府”,是“中国红军之乡”,有着859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红军文物、革命旧址就有79处。1933年2月,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通江城召开,川陕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随即建立革命法庭,内设公诉处,负责检察事务,通江检察雏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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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梅给检察干警上党课

作为通江这片红色土地、革命老区的第一任女检察长,张晓梅到任后传承红军精神,创新发展理念,带领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保持了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等荣誉的基础上,成功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十二五’打击破坏生态资源领域犯罪先进集体”,14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并在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中获一等奖。

“多亏了张检的高度重视,太平红军粉壁墨书旧址的保护工作才会受到文物部门的高度重视。”说起太平红军粉壁墨书旧址的改变,通江县杨柏镇太平乡居民石海成深有感慨。

在太平乡政府右侧街道两旁的民房上,毛笔楷体立书了三个法律文献,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和《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土地法令》及《中华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劳动法令》,占据了街道两旁民居上额枋上26栋蔑制粉壁墙。这样大面积的大型红军墨书文献不仅是珍贵的革命文物,也是难得的大型优秀书法佳作。

虽然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保护力度不够,多达6000余字的大型红军粉壁墨书文献、红军标语遭到严重损毁,令71岁的石海成心痛不已。

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太平红军粉壁墨书旧址的保护带来了根本的转机。张晓梅在工作走访中了解到文物受侵害的现状后,第一时间安排民行部门就通江县文物局在红军文物遗迹毁损案中存在不依法履职情形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向通江县文物局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

针对通江深厚的检察历史底蕴,张晓梅结合检察文化建设,创造性地提出打造“一书一址一馆”,通过充分挖掘通江检察院在川陕苏区时候的起点,让通江的红色检察传承有序。

“通江检察院的‘一书一址一馆’,是检察人‘初心’的生动呈现,是检察人‘初心’的不悔誓言”,四川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刘红立高度评价道。

  

  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2018年4月11日,由通江县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四川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至城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通江县法院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责令被告通江县至城镇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被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这是四川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全国非试点地区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而此案的顺利办结,离不开张晓梅的亲自办理、全力推动。

2017年6月下旬,通江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县至诚镇政府将未分类的场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散发大量恶臭气体,焚烧的烟尘四处飘扬,大量垃圾沿河道漂散。

面对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张晓梅以强烈的法律敏锐性和工作担当,顾不上即将小学毕业的女儿和家人,近2月未回家一次,全程靠前指挥,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领检察干警多次实地到污染现场调查取证,并积极到通江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四川省城市供排水质量检测网巴中监测站等地征求专家意见。经通江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测量,垃圾堆放表面积为1545.77平方米,经四川省城市供排水质量检测网巴中监测站检测,事发地地表水受到污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产生活。

2017年7月3日,通江县检察院向至诚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规范、整治处置场镇生活垃圾,并对被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

2017年7月20日,至诚镇政府书面回复称,对垃圾场采取了消毒杀蝇、深埋平整处理,新栽种植被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收到至城镇政府回复后,张晓梅带领干警再次跟进调查,发现至诚镇政府继续在该处倾倒垃圾,生态环境未得到有效修复。  

针对公共利益持续受到损害的事实,张晓梅带领干警历时两个多月,深入现场勘验21次,走访、询问相关人员50余人,与10余个单位座谈、咨询涉及的专业问题和法律政策,调查取证100余份,首次使用无人机高空拍摄,证实至诚镇政府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置程序和标准处置生活垃圾,其违法行为持续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周边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损害。

2017年11月22日,通江县检察院向通江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庭审时,张晓梅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指控。该案被央视、人民网、新华网、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专题报道,在四川省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和巴中市政法工作现场会上作了专题经验交流。

回忆起此案办理过程,通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彭贵斌说到,实际上他是持保留意见的。因为被告至诚镇,是他的老家,“回去咋见人嘛”。他找到张晓梅,问能不能换个地方。张晓梅顿了一下回答:“不管是哪个地方,都一样。”

看着如今至诚镇的天空、环境越来越好,至诚镇的百姓从心底里感谢张晓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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