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隆集团主动改正未成年人购票标准 广东省消委撤诉(2)
在邱宝昌看来,这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唤起了公众对于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的保护,相关企业将会自觉更改优惠标准,有利于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消费权益。其次,提醒社会公众反思如何更好地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利。
“这场公益诉讼将对各行各业产生示范作用,倒逼相关企业反躬自省,尊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但不排除有些地方企业顶风作案,依然存在以身高为优惠标准的行为,所以各地消委会也要行动起来,提起类似的公益诉讼。”刘俊海说。
刘俊海认为,这场公益诉讼不是孤立的个案,而是具有行业普遍性。未成年人消费者同时是未成年人和消费者,处于弱势,社会应进一步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几个层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他同时建议,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加入相关条款,比如由国家出台统一标准,实行“限高”和“限龄”两个标准。“限高”是规定身高,低于规定身高的未成年人直接享受优惠票价;“限龄”是高于规定身高的未成年人可以凭有效证件享受优惠票价。但是规定身高不应是如今的1.2米,在全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背景下,应符合改革开放以来未成年人身高增长趋势,可以提高至1.5米或1.6米。
此外,邱宝昌向记者提到,如今社会上还存在侵犯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利用手机软件,进行大额消费,或是直播打赏,由于存在限制民事行为的年龄划分,家长又难以自证确实由未成年人进行支付,所以巨额款项很多时候难以追回”。
刘俊海也举例说,目前在烟酒的销售中,也存在侵犯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的现象。“如今未成年人能够通过网络了解、咨询、购买烟酒产品,销售者对购买者的年龄不做审查,这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针对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的保护,从执法角度来看,刘俊海认为,对于那些漠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企业,监管部门要让他们“洗洗澡、出出汗、治治病”。通过推广柔性的执法手段和行政指导,进行行政劝诱。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走到企业和市场中去,倾听家长和孩子的呼声。
“从司法救济环节来看,法院对这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要做到开门立案,凡诉必理,还要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重点解决立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打造风清气正、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未成年人友好型市场生态环境。”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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