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
这只是一个缩影。一年多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动适应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新模式,起草制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30余项法规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同样是制度优势不断显现的生动体现。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共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艾文礼、王铁等中管干部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不敢腐的震慑充分彰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一年多来,从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到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再到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拓展,使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让群众感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不断显现、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不忘改革初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在这方面的领导,既包括各级党委对管辖范围内反腐败工作的直接领导,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又包括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把双重领导体制和“两个为主”要求落细落实。在新起点上,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改革初心,坚定改革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领导。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既是社会革命,又是自我革命,之所以能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顺利推进、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各级党委扛起责任担当。改革永远在路上,持续深化改革,必须确保改革始终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扎实有序开展,这一点要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各级党委要一如既往加强领导,党委书记要继续当好深化改革的“施工队长”,带领党委一班人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听取重大案情报告,做实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
——强化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
在体制机制上,宪法规定的监委的领导体制与党章规定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高度一致,为的就是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做好工作。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落细。
——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深化为“两个为主”的要求,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查办案件和反映问题线索处置上,纪委监委要发挥纵向垂直领导作用。双重领导体制和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相互促进。反腐败协调小组作为党委反腐败工作协调机构,要在党委所管的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部门之间发挥横向协调统筹的职责,探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平台,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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