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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生4起较大交通事故 公安部门开展“霹雳行动”严整

时间:2019-03-01 01:06 来源: 作者: 阅读:

广西发生4起较大交通事故公安部门开展“霹雳行动”严整

    发布会现场 黄令妍 摄

  中新网南宁2月27日电 (黄令妍 杨志雄)近期,广西境内较大交通事故集中频发,5天内发生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关注。广西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黄济贤27日介绍,为遏制事故频发势头,公安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广西全区严厉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新闻发布会当天举行,黄济贤在会上通报了近期广西境内发生的4起事故情况。通报显示,4起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

  其中,2月19日凌晨5时15分,百色市平果县一辆小轿车行驶至路口时,碰撞道路隔离绿化带并起火燃烧,造成5人死亡。

  2月20日19时12分,一辆晋B牌大型客车行驶至桂三高速桂林市临桂区合作村隧道路段处时,与隧道墙发生碰撞,造成车上4名乘客当场死亡。

  黄济贤介绍,广西2月26日起开展整治行动,将对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广西还将高强度整治酒驾醉驾毒驾,针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情况,突出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在乡镇、农村道路开展专项整治。发动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及时劝阻酒驾醉驾行为。联合代驾互联网企业,发动代驾人员参与举报违法人员。

  据了解,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对重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从重顶格处理”,不得降格处罚。

  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宇表示,从重顶格处理即公安部门除依法依规采取一般罚款、记分措施外,还要并处、叠加处罚。例如无证驾驶机动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拘留当事人,也可以不拘留。霹雳行动期间,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此次广西开展严整“霹雳行动”,力争实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堵塞事件。(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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