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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金花”调解书写和谐稳定大文章

时间:2019-01-23 11:14 来源: 作者: 阅读:

  大理“金花”调解书写和谐稳定大文章

  □ 本报记者  石 飞

  本报通讯员 杨东汉

  “金花”,是白族地区对勤劳、善良、智慧白族女性的代名词。在云南省大理市喜洲镇有一个民族特色浓郁的“金花调解室”,由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及民风民俗的“金花”担任人民调解员,她们用热情淳朴的民族形象,和蔼柔性的言谈举止,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成为诉调对接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会治安好”的良好局面。');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387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金花调解室”,零距离感受“金花”调解魅力。

  在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法庭,这个富有白族民居特色的小院里,一名身着白族服饰的“金花”说着流利的白族话,向当事人询问事情经过,另一名“金花”则认真做着记录。一时间,记者有种走进了白族人家的错觉。

  在一旁的大理市司法局喜洲司法所所长郭庆红解释说,这是“金花调解室”的“金花”们正在给一对夫妻进行调解。

  记者注意到,调解现场,身着白族服装的“金花”调解员,她们用白族话分别和夫妻俩进行交流,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小夫妻终于和好如初。

  据郭庆红介绍,按照大调解工作要求,将民族文化和司法实践相结合,将白族语言与法治语言相结合,于2012年初在喜洲司法所设立“金花调解室”,选聘了5名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掌握民风民俗的“金花”调解员,明确先行介入、配合参与、宣传教育、保障权益四项基本职责,充分发挥“金花”调解员的性别优势、语言优势、法律优势,“以柔克刚”“以情动人”,用柔性疏导、理性引导的方式,深入村组、深入农家、深入百姓,及时为辖区群众调解婚姻、赡养、抚养、邻里等方面的纠纷,“一听、二劝、三调解”,提练出“冷却处理法”(重点用于调解婚姻纠纷)、“求同存异法”(重点用于调解一般性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法理分析法”(重点用于可能有非理性事件发生的矛盾纠纷)等调解实战经验,“金花”调解员的身影行走在田间地头,“金花调解室”成为人民群众的“家”,开创了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走出了一条把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和情理感化融为一体的新路子。

  “喜洲镇约有90%的居民是白族。‘金花调解室’在诉前、诉中、诉后对案件进行调解、跟踪,有助于拉近群众距离,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解决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喜洲法庭庭长李瑜表示,实践证明,这一创新做法的确务实管用。自“金花调解室”成立以来,处理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目前每年的调解案件大约为300件,几乎都能做到案结事了。

  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金花”调解员们还增添了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家事调查。在家事案件中,如果涉及未成年人,“金花”们会专门走访涉案家庭所在的社区、单位、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等,对孩子的学习生活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形成翔实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将在开庭时作为重要证据呈送法庭,并当庭宣读,以保证判决能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

  “有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听完这份关于孩子的家事调查报告,就撤诉了。报告不可避免会涉及父母双方,在听报告时,双方会反思自己,也加深对对方的理解,比较容易弥合和修复曾经的伤痛。”李瑜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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