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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衔接办案

时间:2019-01-19 04:47 来源: 作者: 阅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昨日向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工作
  本市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衔接办案

北京市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衔接办案

北京市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衔接办案

北京市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衔接办案

  昨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从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以“双一流”创建为引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五个方面总结了2018年北京市检察院的工作。

  敬大力在报告中提到,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0640件,办结77419件,同比增长8%和7%。其中,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214件229人,提起公诉167件182人。

  敬大力表示,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精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开展“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

  受理监委移送案件214件229人

  敬大力提到,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推进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继续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214件229人,经审查决定逮捕139人,取保候审64人;提起公诉167件182人,已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均获有罪判决;其中,省部级案件4件。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10月,北京市被中央确定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市之一。至2017年4月,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完成转隶任务时,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能是与监察委员会进行办案衔接,负责对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工作。

  敬大力在报告中提到,2018年检察机关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与市纪委市监委等单位会签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规范性文件;探索拘留对接留置、设立强制措施审查期限等工作机制,办案衔接不断完善。

  五区出台意见支持公益诉讼

  敬大力在报告中提出,本市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市区两级党政机关、有关单位重视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主动移送案件线索。丰台、石景山、房山、大兴、延庆区委专门出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施意见。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8月23日,《北京市大兴区、开发区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实施意见》发布,提出支持并保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障公益诉讼的实效等,为大兴区检察院在区域范围内全面推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新型检察官办案组已组建1144个

  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敬大力提到,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专业化促进办案精准化,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各专业类别办案组1144个,实行固定设置和临时组建相结合,在院内、院际统筹使用,实现动态化、机动化管理。

  据介绍,新型检察官办案组是市检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建立的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组织形式,即根据办案需要成立基本办案组、组合或协同办案组、专案组三种形式的办案团队。市检察院通过完善办案组管理、细化司法标准、强化科技辅助,提高规范司法能力。

  敬大力还提到,2018年检察机关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将所有检察官领导干部编入办案组,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干部共办结各类案件8420件,占案件总数的10.9%。

  文/本报记者 赵加琪 摄影/本报记者 崔峻

  亮点

  机制创新:全市三级检察院落实“捕诉一体”

  检察院报告:全市三级院各刑事办案部门按案件类型统一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凸显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把关过滤作用。

  解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改革要求,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在此基础上,按照案件类型、数量等,健全完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

  市检公诉部检察官刘哲认为,站在审查的视角,审视“捕诉一体”,其实是通过检察职能的内部整合而凝聚刑事指控的链条、重构检警关系,其目标就是为了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和指控证明犯罪中的职能作用,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铺平道路。

  依法办案:严惩暴力伤医、“医闹”滋事等

  检察院报告:立足首都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深化平安北京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解读:2018年北京市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903件1227人,起诉多发性侵财犯罪5150件6360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06件366人。妥善办理了红黄蓝幼儿园教师虐童案、西单大悦城持械行凶案、高碑店砍伤警察案、蓝黛俱乐部组织卖淫案等社会关注案件。

  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医闹”滋事刑事犯罪,妥善处理医患矛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另外,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附条件不起诉80人,通过监督考察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积极防治校园欺凌。

  法律监督:防止“以权减刑”“提钱出狱”

  检察院报告: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防止“以权减刑”“提钱出狱”。将罪犯对财产性判决事项履行情况纳入其悔罪评估范围,利用信息平台综合查询罪犯名下资产情况,对于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罪犯提出不予减刑、假释的建议。

  解读:2016年至今,北京市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多份工作规范文件,并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规程、案由和立案标准纳入《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规程(试行)》和《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案件案由和立案标准(试行)》,健全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标准流程和制度体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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