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收法院传票得知“被结婚”工作人员:失误难免(2)
“如果她说不是她本人,让她自己来鉴定就行了,经过法律机关给鉴定一下,如果法律部门要求我们民政部门撤销这个婚姻,我们该撤销就撤销,工作失误都是难免的,对不对?”该工作人员认为,即便是工作失误,那也要由法律部门来认定,口说无凭,现在也不能单方面相信女方。
“如果谁捡了她的身份证,还费尽脑汁再去弄个假户口本,来用她的假户口本领个结婚证,我感觉这有点不可思议。”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之前他们也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另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只配备了读卡器能阅读身份证上的信息,“我们这边查不到她的身份证户口本是假的,如果能查到那当时就鉴定了,还用等到现在吗?”
为了这件事,梁钰娟多次跟单位请假,自掏路费跑了多个部门也没法解决,让她感到很无奈。“如果当时我身份证丢失后,没有去挂失,我愿意承担我的过错,但我该做的都做了,为什么结果还是这样呢?”
梁钰娟并非没有想过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律师告诉她,可以起诉民政局,解除这段被冒名顶替的婚姻,但广西、河南两地隔得很远,可能要几万元律师费。
“我刚毕业工作不久,去哪里找几万元呢?”梁钰娟觉得,这件事明明是民政部门在办证时人证核对不认真,存在过错,为什么最后却要让受害者担责?
对于远在安阳的靳某,梁钰娟表示也能理解对方的心情,好不容易攒下几万元一下子被骗了,搁谁身上也不好受。但对方现在把她当作骗子,她一个年轻女生也不敢去河南处理这事,怕对方把气撒到她身上。
靳某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那名自称“梁钰娟”的女子在结婚20天消失后,2016年9月,他们家人也去当地的派出所报过案,但民警认为双方已领取结婚证,建议他们按婚姻纠纷处理。他找到婚姻登记处,对方告诉他只能起诉离婚。2018年9月,他又要结婚了,而之前的婚姻登记没法解除,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他才去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让梁钰娟担心的是,就算这起离婚案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那个拿着她丢失的身份证的女人,会不会又去别的地方故技重施,再以她的身份骗人,给她带来从天而降的麻烦?
梁钰娟去当初报案的南湖派出所咨询过,户籍民警告诉她,丢失的身份证即使挂失补办了,但由于目前身份证没有任何注销措施,原证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她当时丢失身份证后,有派出所报案的回执,而且有登报声明,出现有人冒用身份证的情况,这些都可以作为免责证据。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有上述行为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梁钰娟想根据法律规定,对有人冒用她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向警方报案,但南湖派出所的民警表示,事发地在河南,他们没有管辖权,建议她去河南那边报案。
“如果那个人拿着我的身份证四处去作案,我也得全国各地去报案?”梁钰娟问。
“按照属地原则,你要么就是去被侵害的当地去报案,要么就是去你的户籍所在地的报案。”对方告诉她。
1月14日,梁钰娟回到她户籍所在地的合浦县石湾派出所报案,民警同样以管辖权为由,让她去案发地报案。
“我的户口本一直放在老家,不是只有户主才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她是怎么办得我家的户口本,还知道我爸名字的?”梁钰娟感到疑惑。
“盗用户口本的情况很多的,肯定不是在我们这里办的。” 合浦县石湾派出所表示。
年底正是工作最忙的时候,为了这件事,梁钰娟多次跟单位请假,自掏路费跑了多个部门也没法解决,让她感到很无奈。“如果当时我身份证丢失后没有去挂失,我愿意承担我的过错,但我该做的都做了,为什么结果还是这样呢?”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谢洋 实习生 骆香茹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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