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严惩污染长江犯罪
中新社合肥1月11日电 (记者 赵强)记者11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严惩污染长江犯罪,2018年依法办理“10·12”、“1·26”等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生态环境系列案件,25个单位和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4个单位和个人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李大伟介绍,2018年,该省检察院出台了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牵头建成长三角四省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连续五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联合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共同推进打击非法处置、转移、倾倒固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62人,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69件。
李大伟说,特别是依法办理“10·12”、“1·26”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系列案,一举摧毁长江沿线持续多年跨省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黑色利益链条,两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立案监督优秀案例、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当日,安徽检方发布了2018年该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和安徽省检察工作十大亮点,记者注意到,长江安徽段系列环境污染案件榜上有名。
据了解,2018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2.07万件,同比上升20.44%;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691人,起诉3072人,移送“保护伞”线索43件。特别是依法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太和县邢丙军等52人涉黑案、中国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宿州市史大卡等18人涉黑案等。
此外,一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37件511人,已起诉346件418人。积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办理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以及许家贵、苏从勇等14起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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