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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女孩隆鼻手术死亡调查:医院曾涉医疗事故纠纷(3)

时间:2019-01-09 14:40 来源: 作者: 阅读:

  走访中,有当地人告诉记者,利美康是贵阳的一家老牌医院,这家医院刚开始开在贵阳甲秀楼翠微巷一个不到20平米的小房子里。十几年前,利美康甚至还被当做本土人成功创业的案例,被印到贵阳当地的一些宣传报刊上。

  现在,利美康公司已经登陆新三板,在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遵义等全国多个城市设有分支门诊机构或控股子公司,业务领域也从医疗整形扩展至医疗康复、医疗技术、保健等。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度,利美康全年的营业收入总额达到了2.96亿元,其中整形收入达到了1.3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4.91%。记者注意到,收入构成上,利美康2017年度有2.5亿元的收入来自于贵州省省内,占营业总收入的84.4%。

  利美康的成功并非单一现象,“全民爱美”成为整形公司蓬勃发展的土壤。有媒体报道称,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中国整形美容人数达到537万左右,产值超过3000亿元,行业从业人员超过2000万人,并保持40%以上的增长态势。

  为莎莎做手术的张智毅是利美康的院长之一。在天眼查上记者发现,张智毅曾是公司的11名发起人之一;目前持有公司4.41%的股份,是公司第四大股东。

  现在,实施手术的利美康外科医院对外回应称,“正在积极配合公安、卫计部门的调查”“一切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

  然而,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利美康发生的医疗事故远不止这一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12月3日,一位名叫王静贤的女士到贵州利美康医院进行控制高血压理疗后,发生了严重的脑出血,也被送往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最后造成半身不遂。

  然而由于事后利美康提供了两份不一样的病历,法院以“无法将过错参与度量化”为由对利美康从轻判决。

  2014年8月另一起事故中,因填充材料持续外泄,陈女士起诉利美康,称丰胸手术失败要求医疗损害赔偿。陈女士向法院提交的一份《隆胸术后须知》材料中,“经治医师签名”处显示为袁某某,落款为“贵州整形美容外科医院”,不过没有加盖公章。同时,经贵州省卫计委监管部门查明,为陈女士做手术的医师袁某某并没有执业资格。

  不过,利美康回应称“公司没有袁某某这个医生,陈女士可能遇到了医托”。2014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女士不能直接证明“注入”与“取出”系同一医疗机构所为,被判败诉。

  不仅如此,近年来利美康旗下多家子公司也频频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公开报道显示,2017年9月,利美康控股的北京利美康岩之畔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被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罚。

  2018年3月,利美康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利美康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将产生的医疗污水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被处罚。

  2018年7月,利美康控股的都匀利美康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而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

  2019年1月7日,利美康发布紧急停牌公告称,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紧急停牌,最晚回复时间为2019年4月6日,“公司后续将及时跟进,并发布事件进展情况。”

  新京报记者刘怡 发自贵州贵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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