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案32件45人
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开庭审理(资料图)伍家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宜昌1月8日电 (董晓斌)记者8日从正在召开的湖北宜昌两会上获悉,2018年,该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32件45人,并促使行为人向非法捕捞水域投放成鱼4403公斤。
当天下午,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在会上报告检察工作时介绍上述情况。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资料图)伍家检察院供图
宜昌依长江而建,是三峡工程所在地,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要生态屏障区。
近年来,为更好保护长江及生态环境,宜昌市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探索了“环保+公安”的生态监管治理新模式,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性、放射性等污染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宜昌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并突出打击重大环境污染、非法采砂、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其中,伍家岗区检察院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挂牌成立长江流域首个“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密切对接公安、渔政、水利等部门,加大了环境犯罪打击力度。
2018年,宜昌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驶犯罪案件32件45人,提起公诉114件18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件2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件16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2件,提起公益诉讼26件。
毕奎明表示,通过办案,检察机关共督促恢复被毁损公益林地590.2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的耕地66.9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4002亩,促使行为人向非法捕捞水域投放成鱼4403公斤、鱼苗186.4万尾,极大地修复了生态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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