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代购卖家避监管“躲猫猫”
部分代购卖家避监管“躲猫猫”
羊城晚报记者 马化展
千呼万唤的《电商法》1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注意到,拼多多、天猫等电商平台已提醒商家要办营业执照,并表示将公示相关行政许可信息。代购方面,一些微商试图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以及不写中文和不发商品图片等来“躲猫猫”规避监管。不过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些操作并不能达到规避监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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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指引商家申请执照
两天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生效。《电商法》共有7章89条,涵盖范围极广,针对商家普遍关注的登记、税收、搭售、大数据杀熟、刷单、平台安全责任等,都做了明文规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规定之一,是众多电商平台、微商领域的大量自然人经营者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成为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依法纳税。
对此,天猫于近日发布公告,为商家提供相关指引。于1月1日起通过系统协助商家公示相关行政许可信息,而商家需按照要求将营业执照、与自身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上传至平台。
拼多多也于数日前发布具体细则,解答商家疑问。拼多多方面表示,想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确定一处线下的经营场所,按照现有的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另一种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把拼多多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登记。而想登记为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仍按照现有的规定办理。
目前,已有城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已诞生《电商法》实施后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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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微商试图隐瞒从业情况
羊城晚报记者发现,商家方面——尤其是从事代购的一些卖家,则各有考虑。有的商家主动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如公开报道显示,2日上午,身份已明确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宁波市宁海县鹰飞户外用品店店主胡女士,从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一张营业执照。还有做代购的卖家,则已于2018年底通过清仓促销,告别这一行业。
不过,也有从业者试图躲避监管。1月1日,记者就留意到,有代购的微商在朋友圈里发布通知称:“由于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开始实施,请各位新老客户发微信的时候不要涉及敏感字眼,比如银行、转账、买卖、支付宝、支付。1月1日开始微信暂时不收款,下单请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还有的微商规避方式可谓“别致”。记者注意到,这几天,就有通过在朋友圈发商品图片方式宣传的代购者,改为通过画出相应图片来展示商品,而文字要么是附在图上或采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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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监管恐难如愿
那么,这些操作能否达到回避监管的目的?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较难取到这些卖家期待的效果。“可以有很多方式实现监管,例如通过海关、银行、物流等渠道。”董毅智表示,相信相关监管措施会越来越完备,那些不符合法规的代购业务,会比较难开展了。
值得一提的是,《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未在首页公示营业执照的,将处罚款。因此,无论对于海淘代购还是其他类型网购,消费者可在购买前看卖家店铺有无挂营业执照。
制图/郭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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