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掌掴公交司机被刑拘 只因怀疑被多收1元车费
海南一女子突然掌掴公交司机被刑拘 只因怀疑被多收1元车费
2019年元旦前夕,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深入龙华总站慰问公交一线优秀员工代表,专门看望了公交司机符传明。
就在2018年12月27日,符传明驾驶着海口市30路公交正加速行驶,一名女乘客突然冲向驾驶室掌掴他一下,只因该女子怀疑被多收1元车费。目前,涉事陈姓女子已被刑事拘留。
就在2018年1月份,三亚还发生醉酒男子殴打公交车司机引发交通事故事件。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殴打公交司机事件屡禁不止,司机被打的理由是各种各样,堵车、变道、不找零,甚至等车“等烦了”……公交司机不禁要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公交正加速行驶中掌掴司机
2018年12月27日中午,51岁的符传明像往常一样驾驶海口30路公交车,车辆抵达永桂开发区站后,符传明开车进站,这时,一名白衣女子上车后询问票价。
“西站两元。”符传明说,但白衣女子却质疑贵了1块钱,符传明也没有做过多解答。然而,公交车驶出站大约1分钟,白衣女子开始用手机拍摄符传明,并索要符传明的工作号,认为他的态度有问题要对其进行投诉。
正在开车的符传明称,要投诉可以投诉。一直到西站,该女子都没有做出过激的举动。
“西站到了,为何不下车?”公交车抵达西站后,符传明提醒了一句。但该女子却认为司机赶她下车,伺机报复,拒绝下车继续乘坐。
当公交车即将抵达终点站时,由于前车上下客时间较长,大约等待3分钟后,符传明才驾车进站。上下完客,公交车随即进入行车道,并开始加速,这时,白衣女子从车内冲向驾驶室,上前和符传明理论。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红岛派出所提供的公交车监控视频中看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涉事陈姓女子突然走到司机身边,先是踮起脚摘掉公交车挡风玻璃上方的国旗扔在地上,随后又突然出手,一掌打在司机的左脸上。司机立即靠边停车,并打电话报警。
据了解,当时车上有包括3名目测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内共6人,涉事女子的行为危及到大家的安全。
该女子今年29岁,姓陈,系海南屯昌县人。由于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已对其依法做出刑事拘留的处罚。
殴打公交司机致车失控撞墙
2018年1月25日21时许,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鹿回头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吉阳区小东海路观景平台附近,有一名醉酒男子辱骂并殴打正在驾车的公交车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观景平台围墙。
鹿回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看见,一辆26路公交车车头右侧撞上围墙,后视镜撞裂。在司机和乘客的指认下,民警现场将嫌疑人张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天,张某某在家住半山半岛二期的亲戚家喝完酒后,与妻子在附近的双海湾二期公交车站乘坐26路公交车返回桶井村的住处。车辆行驶过程中,张某某与司机王师傅因购票问题发生口角,并对司机王师傅进行辱骂。
当车辆行驶至观景平台时,张某某突然用右脚踹了一下王师傅的右手臂,导致车辆失控。王师傅采取紧急措施,控制车辆停下,但车头右侧撞上围墙,后视镜破裂。当时车辆处于上坡路段,事发路段车流量较大,路上还有多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张某某的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近日,经过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一审和三亚市中院二审审理,法院均共同认定,张某某无视国家法规,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使用暴力殴打驾驶员,危及车辆安全行驶并致车辆部分损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予以惩处,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
以案释法
公交司机: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公交车司机是个普通职业,也是个特殊职业。说它普通,因为公交车司机只是众多公共服务岗位之一;说它特殊,就在于他们的心理健康、驾驶技术与应急技能,直接关系着整车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这个移动的公共空间里,乘客与司机本是“安全共同体”,保证公交车司机安全,才会有公交车上的公共安全。
近年来,公共交通中的暴戾之气一再出现,暴力行为屡屡上演,已经到了必须严肃整饬的时候了。为树立“公交车司机不可侵犯”的社会共识,可以考虑将“妨碍公交车司机”的行为入罪,用法律的刚性条文保证驾驶员安全。
无论是在行驶的车辆上殴打司机,还是抢夺方向盘、拔车钥匙,都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对这些行为如果只是警告、罚款或短暂拘留,无疑与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很不相称。在呼吁文明乘车、呼吁见义勇为的同时,只有将殴打公交司机的违法成本提高了,才能真正保障行车安全,防止一车乘客成为一些人不理智行为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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