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颜一生睡过三千多个男人,写完《摩登情书》后跳海身亡!(3)
二度入狱,婆家抛弃,娘家背叛,境遇至此,几乎将余美颜逼上了“绝路”。
余美颜自幼聪明,过目不忘,文辞清丽,她本可以成为第二个张爱玲;
她的容貌姣好,身材曼妙,也可以成为第二个阮玲玉;
她家境不错,英语又特别好,未尝不能成为同被夫家抛弃,却又振奋崛起的张幼仪……
纵使时代局限,造化弄人,余美颜有千般不行、万种借口,都无法否认,是她自己选择了沦落风尘,靠男人供养这一条路。
对她的遭遇,我很唏嘘,但同情不起来。利用自己去身体去和男人交换,从一开始,就已经不再有平等的可能。
当然,余美颜不会去妓院廉价地出卖色相。她频繁地出入于舞厅、赌场、酒会,穿着艳丽的服装,头上戴着大朵的鲜花,十分引人注目。
她的衣服有多么奢华,身材有多么曼妙,在人们整理其遗物时可见一斑:“其品质之讲究,不可徒目以为荡,实可目以为奇。所遗服饰,均是质料高贵,缝工极精。”
特别是衬衫一件,“制有澹青莲色软缎,纤腰窄胸,想见绰约身材,展览之余,犹觉脂粉撩人,如乍出红闺者也。”
美丽的外表,优雅的谈吐,她很快成为上流社会中有名的交际花。她结交了各类公子哥们,她陪他们,目的只有一个,让男人为自己掏钱。
辗转于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她早已经习惯了别人将她的生活添油加醋地到处乱说,被涂抹成各种各样的颜色。
娘家与她彻底断绝了来往,不少男人闻风而来,或是垂涎她的美色,或想尝试与她的“极致体验”。
虽然和成千上百个男人都有过关系,但这些关系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老娘高兴”。
碰到自己喜欢的,余美颜可以免费和他睡觉,碰到自己不喜欢的,别人出再多钱,也别想上她的床。
余美颜曾经不以为意地说:“无论古今中外,只有男子可以玩弄女子,女子不能玩弄男子,所以我和数千男子性交,这是我玩弄男子的一种把戏,虽然不能说是开世界的新纪录,但也是爽快十余年,男子原来是很笨的,玩弄不是一件怎样的难事,这就是制度所造成的啊。”
这话是过来人的经验,就算拿到今天,也是白话真理。
可是,无论有多少人,肯定她的行为是对传统社会的反抗,是对性自由的渴望,也洗不去其依附的内核。
余美颜追求的是自由,可真正的自由,应该建立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因为相爱而上床。如果相爱,就不要拿别人的钱,拿了别人的钱就不要标榜自己思想独立。
如果仅仅是报复式地将男性玩弄回去,那意义又在哪里?不是走向另一种更为极端的女权主义吗?
说她是妓女或许不好听,但在我看来,她不过就是更高级的、选择余地更大一点的、更任性的性服务者,仅此而已。
虽然浪迹形骸,但余美颜始终在寻找自己的爱情。二十出头的女子,即使置身烟花柳巷,也难舍对爱情的渴望。
她碰到了一个为人宽厚的香港富商,有稳定的事业,也有家庭。两人相熟后,商人问起了余美颜的身世。余美颜将父亲的薄情和婆家的不义倾诉而出,说到动情处悲从中来。
商人很同情余美颜的遭遇,再加上余美颜当年刚刚二十岁,美艳如花,于是,他不顾世俗的眼光,坚决娶余美颜回家做了二房。
嫁给香港富商后,余美颜如鱼得水,光顾戏院和赌场的机会更多了,商人给她钱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她花的速度。
富商从感情上,很快就厌倦了余美颜,从经济上,完全支持不住她的挥霍,短短几个月后,富商就登报说余美颜:“放荡不羁,挥霍无度”,和她解除了婚姻。
余美颜再次成为孤家寡人,性情愈发怪戾。
她联合了广州当地,三个和她一样离经叛道的女子,四人经常一起出入舞厅酒肆,当时的广州人,甚至给她们起名为“四大金刚”,余美颜便是四大金刚之首。
1925年,余美颜结识了南海县县长的儿子。这位“官二代”唇红齿白,英俊潇洒,而且十分纯情。
他和一般追求或者玩弄余美颜的男人不同,他不仅给余美颜送钱送鲜花,还发誓会和她结婚,娶她进门。
余美颜动心了,可这次不像上次和香港富商那样急切,他们从恋爱开始,“官二代”还在乡下给余美颜租了一处“乡村别墅”,和她过起了“试婚生活”。
这件事被“官二代”的族兄知道了,他们赶紧给弟弟写信,说了很多余美颜的风流韵事,告诉他余美颜这个女人不可交往。
还给余美颜也写了信,要求她赶紧离开自己的弟弟,不要耽误了弟弟的前途。
两个试婚的年轻人,都没有听这位族兄的话,族兄见事情越发不可收拾,只能告诉了“官二代”的父亲。
县长大人听闻儿子的交往对象,竟是大名鼎鼎的交际花,立刻派人把自己的儿子拘禁起来,还要求余美颜归还儿子为她花掉的两万元钱。余美颜自是不从。
后来,县长夫人想出一计。她骗余美颜说,只要还了两万元,就允许他们结婚。
余美颜大喜过望,赶忙奔走于上海、天津和北京各地,凭借着之前的人脉,筹足了两万元。
可当她拿着钱交给县长太太之后,县长竟然污蔑说这是嫖资,要按照“土娼”的罪名,将她抓起来。
县长太太再次出来打圆场,说只要以后不骚扰她家的儿子,就放她一马。余美颜备受打击,也没有机会再和爱人见面,前面还有着悬而未决的牢狱之灾。
于是心灰意冷,远走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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