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我将处.女血给了姐姐的未婚夫(5)
是的,我是自私的,姐姐确实当过小姐,可那都是为了我。
我15岁,姐姐18岁那年,父母双双在一场事故中遇难,亲戚们日子不富裕,养活不了我和姐姐,准备高考的姐姐放弃学业,她对我说:“林梦,好好学习,姐姐供你。”
从此我们姐俩在父母留下的这间70平米的房子里相依为命。
为了生存,姐姐干过许多工作,饭店的服务员、商场导购,洗车工,但是哪一份工作挣钱都不多,无法满足我们俩人的生活。
但是突然有一天,姐姐对我说,她找到一份高薪工作,让我不用再发愁。
我也很高兴,心想我们俩人再也不用过苦日子,总算苦尽甘来。
很快我就发现了异常,姐姐每天晚上都浓装艳抹地出去,我偷偷跟踪过她两次,知道她在一家歌厅当小姐,我和她大吵一架,她扇了我一耳光:“林梦,我的事你不要管,你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
我认为她自甘堕落,很长一段时间不肯理她,直到她把杨铭带来的那天,我知道她会洗手上岸了。
姐姐特意和我彻夜长谈,她说当初去歌厅实在是迫不得已,她在洗车店的工作能够勉强维持我们俩人的生活,当时我的身体不好,需要吃一种昂贵的药,她只能选择这个法子。
她还高兴地告诉我,遇到杨铭后,她什么都不怕了,她要努力学习,她要做配得上杨铭的那棵白杨,而不是缠绕他的菟丝草。
不过为了让杨铭接受她,她要先去做手术,善良的欺骗不算是欺骗,她对我说。
而我,为了自己所谓的真爱,把姐姐的谎言戳穿,打破了姐姐的幸福,忘恩负义,害死了姐姐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而且杨铭和我上床的那天,是我做了手脚,我在给杨铭喝的水里加了药,否则他不会那么容易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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