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断我肋骨的前夫,被他的新欢弄"弯"了(2)
那年,我和前夫经人介绍走到一起。
刚在一起那会儿,他对我挺好。我单纯不懂事,很快就答应嫁给他。即使爸妈苦口婆心劝我再好好考验下他的人品,我还是执意和他在一起,成了他的妻子。
后来想想,那时候还是太单纯了。得到得太容易,当然不知道珍惜。更何况,我和他相处时间太短,根本不了解他这个人的本质,才会让自己陷入不堪的境地。
婚后,我跟着他搬到了城里。他收入不错,我就没出去找工作。很快我就怀孕了,生下了女儿初一。我的梦魇,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得知生了个女孩,前夫一下子就像变了一个人,在手术室外扭头就走,连护士喊他都假装没听见。
在医院住了两天,我都没有见着他的人影。回家后,他一反从前对我的呵护,不顾我还在月子里,指使我做这做那,还冷嘲热讽,骂我不会挣钱就知道白吃白喝,还生了个赔钱货。
这时候我才明白,女人工作赚钱不一定是责任,但绝对是尊严。
出了月子以后,前夫更是变本加厉,彻底把我当成了奴隶,动辄打骂,丝毫不顾及旁边还有嗷嗷待哺的小初一。
我不想让爸妈担心,只好硬撑着。
直到有一天,前夫又是对我一顿毒打,踢折了我一根肋骨,把我撵出门外。我忍着痛,逃回了家。
爸妈看着曾经面色红润的女儿如今一副瘦骨嶙峋的鬼样子,心痛不已。他们劝我离开他。打官司、法院协调、判决……我只想要女儿,可前夫居然跟我抢女儿的抚养权!
我太了解他了,如果拿到了女儿的抚养权,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支付抚养费,等女儿长大嫁人,还能赚一笔彩礼。
我想要争女儿的抚养权,可是无能为力。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主要是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考虑。我婚后就一直没有工作,法院认定我不具备抚养能力,把初一判给了前夫。
女人为什么要经济独立?因为只有自己有能力,才有选择的资格,哪怕是选择自己的女儿。听到判决的那一刻,我才懂得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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