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公开道歉并赔偿
时间:2019-06-06 11:24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6月6日,北京星权侓师事务所发文表示,2019年5月29日,林心如诉孟*坦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孟*坦因在个人微博账号中发布针对林心如的恶意侮辱、诽谤的内容,公然贬损林心如的人格,被判构成对林心如名誉权的侵犯,须向林心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60000元。
林心如收到该判决书后表示会将案件赔偿款全部捐献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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