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就证券纠纷案提起上诉 欲驳回投资者诉讼请求(2)
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股,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017年2月16日复牌后,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在2017年4月1日宣布交易解除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
到2017年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股。假如有投资者在2017年1月17日以最高价25元/股买入,到2017年6月2日才以8.85元/股的价格全部卖出的话,其亏幅将达到64.6%。
在证监会发布了对赵薇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部分受害投资人开始维权,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委托证券行业的律师起诉赵薇等方面。投资者起诉的依据是,2018年4月,证监会对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赵薇等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9月19日,浙江省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别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2019年1月18日,祥源文化受到杭州中院《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显示,杭州中院对17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赔偿款合计488026.72元;2、赵薇对上述王莉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合计10038元,被告负担合计人民币9495元。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